祀官
掌祭祀事务的官员
祀官为清代祭祀体系中的专设职官,根据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学部官制规定,国子丞属官序列中设置有七、八、九品奉祀官各二人,专职负责祭祀活动前的祭器准备工作。该职官体系品级完整且职责专一,体现了清代祭祀礼仪制度的专业化特征。除奉祀官外,与之职能相关的典薄(掌祀典)、典籍(掌祭品宝器)等职官,亦属于广义祀官系统的组成部分。
设置沿革
清代祀官制度正式确立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学部官制调整时期。该制度作为晚清官僚体系改革的组成部分,在国子丞
职官体系
祀官序列按照品级划分为三个层级:
职责分工
祀官核心职能全部围绕祭祀活动展开:
职官特点
该职官体系具有显著的专业化特征:
相关职官
在清朝祭祀体系中,与奉祀官职能相关联的职官包括:
参考资料
历代官制.南阳市康氏文化研究会.2013-03-06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2 02:13
目录
概述
设置沿革
职官体系
职责分工
职官特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