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股是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根据投资主体性质的不同,可分为
国有法人股与社会法人股两类。其流通方式包括
协议转让、
拍卖、
质押和回购等,但需遵守《
证券法》等法律框架的约束。西方国家的
公司法中明确禁止企业法人持有自身股权,中国相关法规对发起人持股锁定期、跨行业转让等情形也设定了特殊限制。
在西方国家公司法体系中(根据2012年资料更新),普遍设立禁止性条款限制
法人持有自身股份,该项规定旨在防止资本虚增和维护债权人权益。中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通过上市公司股份交易规则、
信息披露制度等间接构建了企业法人股的运作框架。此外,《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有法人股的评估、转让程序作出了专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