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习俗是社会学领域的重要术语,广义上与社会风俗习惯同义,狭义上特指涉及人际关系的部分,涵盖家族习俗、人生礼仪、城乡社会秩序等内容。其概念由
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于1906年提出,并被定义为“习惯、礼俗、风俗、德范和道德的社会学意义之研究”。中国的社会习俗自商代后期即受
宗法制影响,至
西周形成系统性规范。
自
商代后期(约公元前1300年)起,中国社会习俗受宗法制影响,至西周(公元前1046年-前771年)形成系统化规范。美国社会学界在20世纪60年代后,因学科重心转向现代民俗与物质文化研究,逐渐以“民众生活”取代该术语。该术语由社会学家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于1906年提出,其定义为“习惯、礼俗、风俗、德范和道德的社会学意义之研究”。
萨姆纳提出的“社会习俗”概念因局限于习惯行为研究,自1960年代起被学界扩展为包含现代民俗、城市民俗及
物质文化的“民众生活”研究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