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修
工程用语
督修,清代工程管理制度术语,指动用国家财政资金千两以上的工程须由皇帝指派专员监督实施修缮的官方行为,属于清代工程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工价银超五十两、料价银超二百两者需奏明请旨,由工部督率司员办理,逾千两则奏请钦派承修大臣及勘估大臣办理。
如同治九年(1870)上谕:“嗣后盛京一切紧要工程,遇有派出大员承修者,均著盛京将军会同督修。”
参考资料
督修.国家清史纂修工程.
“官不修衙”为哪般(下).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07-26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4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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