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
唐代至
明清时期,连坐适用范围从谋反重罪扩展至经济犯罪,处罚形式包括流放、诛杀等。制度类型涵盖血缘连带(缘坐)、地缘连带(伍坐)及职业连带(职坐)三类,贯穿奴隶制社会至封建王朝末期。
以亲属关系为追责纽带,涵盖直系三代血亲及姻亲。《尚书·甘誓》记载
夏启讨伐
有扈氏班固唐律规定谋反者父子皆绞、母女配没掖庭,展现宗法制度下的家族责任体系。
家国同构亲亲相隐'伦理与法律义务的冲突,
汉代虽确立'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但仅限于普通刑事案件。
俞可平教授指出,连坐作为专制统治工具,与现代社会个体权利观念存在根本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