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监为中国古代官名,唐代中期后出现,多由宦官担任监军职务,负责监督军队事务。宋代在路、州两级设都监,分别管理
禁军与
厢军的训练、边防及差役,资历浅者称‘押监’。辽代
糺军设都监管理军伍,南、北大王院分置统军都监。金代元帅府设左、右都监辅助元帅,内廷机构亦设此职。佛教寺院中,都监负责监察执行层工作,需由经验丰富的监院升任,主要反馈执行问题至方丈及决策层,但不直接参与决策。
都监是在具体的事情上对寺院进行监督的,他要把执行过程当中遇到的一切问题,及时地反馈给决策层,但是,都监不能直接向决策层下达命令。谁拥有这个权呢?当然是方丈。所以我们才说,都监是方丈的“左膀”。
都监在获得
反馈信息时,首先要对反馈信息,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均衡的评估,然后再将反馈回来的情况和自我评估及时地告诉方丈。由此,方丈再召集“议会”进行讨论。以监院为首的执行层,主要负责对寺庙的理念、决策进行具体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对决策进行检验。
宋代设有路“都监”,掌管本路
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务。有
州府“都监”,掌管本城厢军的屯驻、训练、
军器和差役等事务。资历浅的武官担任“都监”职务时,称“押监”。
辽代“糺(音纠)军”中设都监,掌部署约束营伍,位次于详稳而高于将军;
北大王院有北院
统军都监与北院都监,
南大王院有南院统军都监与南院都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