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法道是清代在重点盐产区设置的专职盐务管理机构。该官职源于明代临时差遣制度,清初通过合并
运使。其职能涵盖督察盐场生产、估平盐价、管理水陆运输三大核心事务,在云南、四川等产盐大省形成
户部-盐法道-提举司-
盐课司的垂直管理体系。
盐法道建制始于明代万历末年,为临时差遣催征盐课以充辽饷而设。清顺治年间正式确立为地方常设官职,通过整合明代盐法道与运使衙门形成新型管理体系。康熙朝细分出通省盐法道与分巡盐务道,前者驻省城统筹全局,后者驻盐场专管生产。道光年后随着盐务改归总督直辖,其职权逐步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