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金是会计术语,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且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其核心性质为法定留存收益,提取来源必须为税后净利润,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两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会计准则,法定盈余公积通常按税后利润的10%计提,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则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比例。主要用途涵盖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扩大生产经营及分配利润等,在使用时需遵循法定程序,如转增资本后留存法定公积金不得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专项储备资金。其资金出处具有法定约束性,必须来源于企业税后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年修订),提取行为兼具强制性与自主性:法定部分强制计提,任意部分需经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4年修订),企业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分配。违反顺序的分配视为无效,相关款项应退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