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原则是我国宪法和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强调男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并承担同等义务。在婚姻家庭关系中,该原则体现为男女双方在结婚、离婚、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及家庭地位上的平等,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法律通过合宪性审查、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等措施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落实,构建先进性别文化。
男女平等原则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明确规定,并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1条中作为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此外,《
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保障妇女权益提供了具体法律措施。
截至2019年12月,全国30个省(区、市)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通过合宪性审查确保法律体系符合男女平等原则。国家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以实现实质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