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秀文(1920年1月10日—2014年4月14日),男,壮族,广西省百色市平果县人,毕业于广西省立南宁医药研究所本科班,首届
国医大师,
广西中医药大学教授、主任医师,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曾任
中华中医药学会终身理事、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1989年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992年起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班秀文1940年9月起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957年调入广西南宁中医学校(现广西中医药大学)任教,擅长治疗妇科疾病,提出从肝肾论治不孕症等学术观点,著有《
妇科奇难病论治》《
班秀文妇科医论医案选》等专著,主编《中医妇科发展史》,发表《六经辨证在妇科的应用》等论文50余篇,曾任壮医研究室主任,指导筹建壮医门诊部,推动
壮医药纳入高等教育体系,2014年4月14日在南宁逝世。
班秀文,1920年1月10日出生,壮族,中共党员,广西省百色市平果县人,1940年7月毕业于广西省立南宁医药研究所本科班,分配到广西凌云县东和乡医务所任所长兼医师。1957年9月调入广西南宁中医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前身)任教。
治疗月经病,重点在肾,兼顾肝脾,注重活血通络以恢复肾之藏泻功能,治疗崩漏,塞流之中有澄源,澄源之中重复旧,故能达到药到病除,事半功倍的效果;治疗带下分五色,重点调脾,兼治肝肾,治湿为主,兼以治血,血水两治;治疗不孕症辨证与辨病相结合,调治肝肾,使开合藏泻有度,精子卵子如期相遇,故能精足而子嗣。
班秀文教授为
中华中医药学会终身理事,曾任全国中医妇科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史学会理事、广西科协常委、广西中医药学会副会长、广西中医妇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广西中医药》主编、澳大利亚自然疗法学院客座教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 、六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
广西中医学院各家学说教研室主任、壮医研究室主任。
1990年,被
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首届国医大师、我国著名中医学家、中医教育家、“全国优秀教师”、
广西中医药大学教授班秀文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4月14日21时45分在南宁去世,享年95岁。
著述、主编的论著多部,专著有《班秀文妇科医论医案选》、《
妇科奇难病论治》、《壮乡医话》;曾主编《
中医药基础理论》、《妇科讲义》、《中医妇科发展史》;在国内外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六经辨证在妇科的应用》一文以其师古而不泥于古,融会贯通治百病的丰富经验受到国内外中医学者的重视,并被日本东洋出版社摘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