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费是依据《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制定的法定收费项目。其费用构成包含环境要素采样分析、评价报告编写、技术审查等多个环节,按建设项目规模和环境敏感度实施分级收费。2015年后实行市场化调节机制,费用支出需遵循
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并接受多部门联合监管。
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评价费用需从工程可行性研究费中列支。2015年2月前执行政府指导价,后调整为市场化定价模式。
2002年建立综合费率标准体系,采用累退费率(项目投资额每增加10亿元,费率下降0.2%)。2015年发改委取消政府指导价后,评价机构需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费用计算方式,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与《
环境保护法三同时。2024年实施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的原则与方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环境敏感区认定标准及特殊行业调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