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官是
宋代授予
宗室、
武官、
宦官等群体的
武散官职制度,以诸卫上
将军、
大将军、将军等名号标志品级与待遇。
北宋时期,环卫官脱离职事功能,成为宗室成员的专属职位及武臣的赠典或责降散官。
南宋孝宗
隆兴元年(1163年)实施改革,将环卫官定位为储才体系,确立不同武阶对应的除授规则,并限制非战功者不得除授。至
理宗朝,环卫官兼带范围扩展至外任统兵官,成为武官带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卫官制度继承
唐代武职官阶官化成果,在宋代形成固定武散官体系。北周至
隋唐时期,大将军等职逐渐演变为勋官,至宋代正式纳入环卫官序列,确立
十六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为阶官名号。北宋建立后,环卫官完全虚衔化,成为标志武臣品级的核心制度之一。
南宋后期,环卫官与
带御器械、閤门职名共同构成武官带职制度,成为军功奖赏的重要方式。
德祐元年(1275年),孙立因守
濠州功授
右卫大将军,标志着环卫官在军事激励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元人修史时,将环卫官制度视为宋代驭武之术的重要体现。
唐代武职事官因长期兼任使职而逐渐虚衔化,宋代环卫官则直接继承虚衔属性并通过制度设计固化。唐代大将军仍保留部分职事功能,而宋代环卫官完全脱离实际军政事务,仅作为品级序列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