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钧
新闻学专家
王洪钧(1922年—2004年),天津人,毕业于中央政治学校新闻学院,后获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硕士学位。历任南京《中央日报》采访主任、天津市参议会副议长等职,1949年后任台湾《中央日报》采访部主任,并任台湾当局“行政院”参议、“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第三组组长。1954年留美期间任《芝加哥太阳时报》记者、《三民晨报》主笔。1957年返台后任政治大学教授兼新闻系主任、台湾当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参与草拟广播法和电影法。后历任台湾《自由日报》总主笔、台湾著作权人权会理事长、台湾大众传播教育协会理事长,1967年出任台湾当局“教育部文化局”局长,后任台湾文化大学传播学院院长。
人物生平
王洪钧(1922年—2004年),天津人,1922年生。中央政治大学新闻学院毕业后,一直在新闻界工作。曾任中央通讯社编译,国际宣传处特派员,北平《工人报》副社长,南京《中央日报》采访主任、资料主任,天津市参议会副议长。1949年去台湾后,再度任 《中央日报》采访部主任,并任台湾当局“行政院”参议、“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第三组组长。1954年留美,获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硕士学位。曾在《芝加哥太阳时报》工作,并任 《三民晨报》主笔。1957年返台后,任政治大学教授兼新闻系主任、台湾师范大学教授,《中央日报》主笔,“亚洲青年反共联盟”秘书长,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学术审议委员会大众传播专门委员,台北报业新闻评议委员会秘书长。1967年任台“国家总动员委员会精神动员组”组长。同年11月任台湾当局“教育部文化局”局长。后任台湾文化大学传播学院院长。参加草拟了广播法和电影法。后历任台湾 《自由日报》 总主笔、台湾著作权人权会理事长、台湾大众传播教育协会理事长、台湾文化大学传播学院院长。1987年主张在台湾开放大陆文艺作品。1989年9月1日曾率团访问大陆。
2004年,王洪钧逝世。
人物著作
著有《新闻采访学》、《新闻写作分论》 (与人合著)、《大众传播学》、《大众传播与现代社会》(上下册)、《大众传播学术论集》 (主编)、《公共关系》等新闻学及大众传播学专著多种,并出版 《生于忧患》等散文集3册。
参考资料
王洪钧 .中国知网.2006-06-14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25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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