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焕,曾任
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首席运营官。作为该公司旗下“
e租宝”平台非法集资案件的关键人物之一,王之焕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
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于2016年8月15日被移送审查起诉。根据2019年一审判决,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涉及金额高达762亿余元,未兑付金额达380亿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旗下“e租宝”平台虚构融资租赁项目,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截至2016年,该平台非法吸收资金累计超过500亿元,未兑付款项达380亿元,涉及受害者约115万人。
王之焕作为钰诚集团党委书记、首席运营官,主管平台运营,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直接负责人之一。案件侦查期间,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6年8月15日被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受理审查起诉。
2017年,“e租宝”系列案件分别在
北京、
广州、
云南等地审理,王之焕所涉案件预计同年5月或6月开庭。2019年一审判决公布,王之焕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个人非法所得包括珠宝、房产、现金等财物,总价值达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