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调
中国传统乐学中相关于宫调关系的一种术语
犯调是中国传统乐学中与宫调关系相关的术语,其内涵包含两类:一为宫调意义上的调域或调式变换,二为戏曲音乐中的“集曲”编曲手法。
特点介绍
宫调意义上的犯调,较“旋宫转调”一语涵义更为明确。先秦与两汉时的“旋宫”,常指不同乐曲在不同时间中演奏(唱)的调域变换,或同一乐曲的移调演奏(唱)。隋、唐时出现犯调理论,则明确指明是调域或调式的变换。
元稹诗:“能唱犯声歌,偏精变筹义”。变筹是古筹算(类似于计算尺)一种数理逻辑推断的方法,诗中借喻音阶中半音关系的推移变化。可知“犯声”亦同“旋宫”之义。同宫的调式变换即调域不变而只改变煞声(结束音),亦称“犯调”。但煞声的改变未必即为犯调。传统音乐中宫与调皆不变换时出现“借字煞”的情况甚多,异煞并不是犯调的同义语,而属于虽有联系而出自不同角度的概念。犯调从而出发的原调亦称“祖调”。
宋人对唐代的犯调理论已经不甚了然,因此对犯调的种类有不同解释。姜夔引唐人乐书:“犯有正、旁、偏、侧。宫犯宫为正,宫犯商为旁,宫犯角为偏,宫犯羽为侧”。陈□《乐书》“犯声”、“犯调”的注,则以宫犯羽为偏,宫犯角为侧。加上沈括、张炎、王灼等人的记述与理解,亦皆略同而大异。唐代犯调理论的准确表述,今已难考。
分类
(1).词中犯调有两种。一是宫调相犯。即取各宫调的声律合成一曲,使宫商相犯以增加乐曲的变化,有三犯、四犯、八犯之称。但限于“住字”(全曲末一字,或称“杀声”)相同的调子方可互犯。二是句法相犯。集合各调中的句法而另成一调,有似南曲中的“集曲”。 宋 陈旸 《乐书·八音·手笛》:“昔 宗同 善吹以为新引; 唐 云朝霞 善吹以为新声; 孙处秀 善吹而作犯调。”
(2).曲中犯调一般指南曲中的“集曲”。一说兼指北曲中的“借宫”,即在某宫调套曲内借用另一宫调曲牌的联套方法。参阅 吴梅 《顾曲麈谈》。
参考资料
音乐常识之犯调.音乐常识之犯调_中国少年国学院_未来网.2015-02-27
.知网空间.2024-08-28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22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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