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孤平
格律诗读音中的现象
犯孤平是格律诗创作中需避免的声律现象,指平声收尾的句子除韵脚外仅存一个平声字,被视为近体诗大忌。该现象常见于五言“平平仄仄平”与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若五言首字或七言第三字改用仄声,则形成两仄夹一平的孤平结构。部分学者提出“救”的调整法,即通过改变其他位置平仄以恢复声调平衡。
释义
有些情况(如处于一句之中的四、五、六字的位置上)是两个仄声字之间夹一平声字,前人也称为“犯孤平”。为了避免“犯孤平”,某些句子的“一、三、五”诸字也不能不论。如“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子,其第三字平声如换用仄声字,便只剩下第四字为平声了(韵脚的平声字不计),这就会犯孤平。因此,这种句型也不都是‘“一、三、五不论”。犯了孤平,一般可以“救”,即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回某个平声字,使平声字、仄声字的比例大体上平衡。
参考资料
犯孤平名词解释.知了好学.2021-08-13
古典诗词名词浅释.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4-10-31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05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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