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证券是以证券形式确立持有者对公司特定财产直接支配权的法律凭证,其核心特征在于赋予权利人无需通过公司意思表示即可对标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或处分的绝对性权利。该类证券与
债权证券共同构成证券分类体系的基础,前者强调物权属性的直接支配,后者则体现债法领域的请求权特征。在商业实践中,
海运提单、
仓单等凭证被普遍认定为物权证券的典型形态。
物权证券的法定定义明确指向持有者对公司财产的直接支配处理权,这一权利具有排他性和对世性。根据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材解析,此类证券的权利实现不依赖于发行人履行义务,持有者可直接通过证券行使物权法上的控制权。2025年高顿网校题库统计数据显示,从业资格考试中该知识点的平均正确率为42.71%,反映出其专业理解的难度。
这种三元分类体系在2015年《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教材中被标准化,成为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核心知识点。
尽管学界主流承认物权证券的独立分类地位,但仍有观点主张将之归入广义财产权证券范畴。2025年高顿题库解析强调,
证券从业资格考核仍坚持传统分类标准。CCTV证券频道2004年的定义阐释,则为该概念的长期稳定性提供了文献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