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纪传载录汉初列侯分封、废免时,从不言“国”,概以“爵邑”称之,例如高帝十二年(前195年)“
樊哙至,则赦复爵邑”以及“孝文帝既立,乃复封哙他庶子市人为
舞阳侯,复故爵邑。汉初列侯无侯国,故无国除记载。
汉代对周后裔亦有封爵邑的实例,如周子南君姬嘉以周后受封,诏所褒侯,食邑三千户,于元鼎四年十一月丁卯封。
《
史记·樊郦滕灌列传》:“陈平畏吕后,执哙诣长安。至则高祖已崩,吕后释哙,使复爵邑。”
《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幸得不坐,复赐爵邑,与闻政事,不
悔过服罪,深怀
怨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