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分裂国家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明
施耐庵《
水浒传》第一回:你等要妄生怪事,煽惑良民,故意安排这等去处。
清 侯方域 《任源邃传》:“少时有群儿戏为泥龕于田间,设神像,谬以灵应相与煽惑,为香火哄
里閈间。”
蔡东藩 《
清史演义》第三回:“
前时擒住的布占泰,因他
降顺,给了他一个宗女,放他回国。嗣后布占泰复被叶赫主煽惑,服从叶赫,叶赫主又故意出攻哈达,令哈达向满洲借兵,唆使半路埋伏,歼灭满军。”
茅盾《
子夜》五:“有人在那里鼓动煽惑,他们嘴里说替工人谋利益,实在是打破工人饭碗。”
宋·谢庭芳《
辨惑编·疫疠》:“奈庸俗陋闻,转相煽惑,遇病疫者皆惴焉而
绝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