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警察局
中国澳门刑事警察部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警察局(葡萄牙语:Polícia Judiciária),简称司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辖下的刑事警察部门,负责预防、调查犯罪及协助司法当局。根据2006年法律修正案,该局被赋予调查清洗黑钱犯罪、资讯犯罪和恐怖主义犯罪的专属权限。
职责
预防犯罪行为,监视与稽查公共场所与设施,以及一切涉嫌有助于犯罪的地点;
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犯罪调查;
协助法官或检察官,并按照他们的请求进行侦查工作,承担司法行政辅助机构的职责。
荣誉
刑事调查厅在2001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授予英勇奖章。
发展历史
1960年8月19日,澳葡政府在澳门设立了司法警察署,目的是将海外(指澳门)的侦查与预审部门集中在一起,以便在葡萄牙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原则基础上,以最佳的模式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1971年10月12日,澳葡政府将原有的澳门司法警察署提升为厅级部门,撤销了助理督察的职位,以厅长代之,同时在厅内增设一个督察职位。司法警察厅厅长由检察院司法官以定期委任方式出任。
1975年12月19日,澳葡政府提升澳门司法警察厅为澳门司法警察司。澳门司法警察司在行政上直属澳门总督,而在刑事诉讼的运作上由葡萄牙检察长指导。
1979年8月4日,为了明确司法警察司的运作,澳门立法会颁布司法警察司组织法,规定司法警察司为一负责刑事侦查、犯罪预防及协助司法当局的直属澳门总督的警察部门,在进行刑事侦查时接受检察院的指导,但有权对所有不予起诉的案件进行归档。司法警察司司长由法院或检察院的司法官出任,副司长一职也于1986年通过的法令规定,必须由澳门总督在法院或检察院的司法官,或一等督察,或至少从事法律工作五年的法学士中任命。
1999年12月20日,随着澳门回归祖国,司法警察司更名为司法警察局,隶属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但在刑事调查工作中接受检察院领导。局长和副局长的任职条件与回归前相同。
2006年,为配合社会发展需要,重新规范司法警察局在调查清洗黑钱犯罪、资讯犯罪和恐怖主义犯罪方面的专属权限,并调整组织架构。
地址
司法警察局总部设在澳门龙嵩街;
司法警察学校设在澳门南湾大马路南通商业大厦;
司法警察局路氹分局设在路氹莲花大桥口岸前。
职能
调查及预防犯罪;
按照司法机关请求进行侦查工作,承担司法行政辅助机构的职责。
现任领导
局长:薛仲明
副局长:赖文威、苏兆强
代副局长:岑锦荣
机构设置
局长、副局长以及领导层
刑事调查厅
毒品罪案调查处
有组织罪案调查处
第一科-侵犯人身罪案调查科
第二科-侵犯财物罪案调查科
第三科-欺诈罪案调查科
第四科-抢劫罪案调查科
第五科-资讯罪案调查科
纵火罪案调查科
刑事资料暨技术科
车务管理科
危机谈判组
司法鉴定化验所
生物化学检验组
毒品及毒物检验组
枪弹检验组
文件检验组
物理及化学检验组
现场勘查组
管理暨计划厅
人事管理暨一般行政事务科
财政管理科
财产管理科
接待及投诉中心
警民关系研究组
人力资源、接待暨公共关系处
组织、资讯暨电讯处
人事、财政暨财产管理处
司法警察学校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澳门支局
情报处
情报分析中心
跟踪队
博彩罪案调查处
法律辅助办公室
关注少年组
机构设置示意图
参考资料
司法警察局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司法警察局.
司法警察局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18 14:42
目录
概述
职责
荣誉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