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州、厅,正式以'道'为省、县之间的二级行政单位。云南新设滇中道,管辖清代云、武二府州及原
迤东道各属;1913年4月依据北洋政府《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将清代云武粮储道与迤东道合并设立滇中道。1914年6月全国行政区划调整中保留原名,成为云南省会所在地的首道。1929年11月随着国民政府《县组织法》实施,滇中道被正式裁撤,存续时间达16年。
道尹作为最高行政长官,具有颁行单行规程、监督所辖官吏、节制调遣地方武装、奉行上级委办事务、出巡等职权。道署机构设置体现现代行政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