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Ecology and Environment Department of Hunan),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其职责包括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等,并新增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等职能,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
2024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建立并高效运行部门协同机制。执法支队作为具体执行的主力军,与市场监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紧密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度整治,形成了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强大声势。
聚焦
环境监测、机动车检测、
环境影响评价等关键领域,实施精准执法、重拳打击。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对121家环境监测机构的深度检查,依法将7家涉嫌违法机构移送市场监管及公安机关处理;全年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79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9起,累计罚款70万元,两起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协同公安机关侦办“长沙某环保技术公司涉嫌环评报告弄虚作假案”,该案获省级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湖南某检测公司涉嫌弄虚作假案”扎实完成调查取证。
执法支队积极探索构建“线上线下协同、数据信息共享、多部门一体联动”的智慧监管新机制。通过强化数据联网与智能信息比对,有效提升非现场发现问题和精准溯源的能力。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健全案件会商、线索移送、提前介入等快速响应机制,实现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快侦快办。2024年,协同公安机关侦破相关刑事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执法效率与威慑力同步增强。
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省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3、承担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
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省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省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
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省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
14、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15、负责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16、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被授予“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22年12月,入选“2022届湖南省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
乡村振兴工作
在具体实践中,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通过驻村工作队推动基层设施建设。2025年12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村工作队推动张家界市永定区茅岩河镇胡家坡村郑家河组道路贯通,结束世代依赖手划木船出行的历史。道路全长2.4公里,最后800米毛路完工,下一步将推进路面硬化,地质复杂属挂壁路兼沿河路。驻村第一书记协调项目,道路被纳入交通部门重点规划,称为“连心路”。道路贯通改善村民出行,促进农产品外销,为发展乡村旅游创造条件,助力乡村振兴。
专家委员会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于2020年由省生态环境厅发起成立,作为高层专家咨询机构。第二届专委会于2025年12月20日成立,由49位顶尖专家学者组成,其中11位院士担任首席专家,陈文浩担任专委会主任。会议采用“线上+线下”形式举行,未来五年将围绕美丽湖南建设和“
十五五”规划目标提供咨询支持,会后召开了“十五五”美丽湖南建设规划咨询会。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自2022年印发省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以来,湖南省推进举报奖励工作,及时核实并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2025年9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完善了省级举报奖励制度,拓宽奖励范围并实施全省“一码通”。
2025年12月13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1起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典型案例,涉及某公司违反固废管理制度,委托处置固废未核实受托方资格,导致固废露天堆存。处理情况包括立案调查、责令改正、拟罚款10万元、固废已清运并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据《
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省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并对依法办案的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表扬。
现任领导
厅党组书记、厅长:廖良辉
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施健鑫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处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处
综合协调处
法规与标准处
人事处
科技与财务处
自然生态保护处
水生态环境处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核与辐射管理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生态环境监测处
生态环境执法局
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
厅直属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湖南省生态环境农村工作站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湖南省南岳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