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湖南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任期五年,其常设机关为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权包括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审查批准本省发展规划及预算、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以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
2022年1月19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张庆伟当选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一)在湖南省内,保证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
国家计划和
国家预算的执行;
(三)讨论、决定湖南省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
生态环境保护、
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六)选举湖南省
监察委员会主任、
人民法院院长和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十四)铸牢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