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港指水位在-15米以下的港口,其核心特征为具备深水航道与泊位,可满足第六代集装箱船(吃水至少14米)及万箱位船舶的直接靠泊需求,是集装箱枢纽港的必要条件。全球深水港数量随船舶大型化趋势增长,2003年前共有20个,分布于韩国、日本、东南亚及欧美等地;至2005年新增
上海港、
天津港等7个,总数增至28个。
深水港的优势表现在,一个港口发展
集装箱运输,必须有深水航道、深水泊位。尤其是规划成为集装箱运输的枢纽港,更需要深水航道、深水泊位。
众所周知,油轮、散货船、(自卸式)杂货船等如其吨位大,吃水深,进不了港,则可以港外海上卸载驳运,而大吨位的集装箱船只能进港系靠码头后进行装卸作业,其需要固定的码头作为堆场,更需要固定在码头上的装卸桥装卸集装箱,在港外海上装卸驳运集装箱是不可能的、不允许的。如是,或船翻沉,或集装箱掉进海里。一个港口,没有深水航道和深水泊位,就不能接纳大型集装箱船,只能是支线港、喂给港,只能为大型深水港配套服务。
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前,全球共有-15米以下深水港20个。它们是:韩国的
釜山港和
光阳港,中国台湾地区的
高雄港,中国
香港,
新加坡,日本的
东京港、
横滨港、
神户港、
名古屋港和
大阪港,马来西亚的丹戎帕拉帕斯港,荷兰的
鹿特丹港,德国的威廉港(
亚德港),意大利的的里雅斯特港,美国的
洛杉矶港、南路易斯安娜港和
奥克兰港,法国的敦刻尔克港和
勒阿弗尔港。
2005年,增加中国的
上海港、
天津港和
宁波港、
惠州港,
比利时的
安特卫普港,法国的马赛-福斯港 ;美国的
纽约新泽西港等7个港口。届时,全球共有-15米以下深水港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