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广东省深圳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是1989年9月8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深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机构,办公地址位于福田区新洲南路4009号。其职能涵盖消费咨询、投诉调解、商品服务监督、消费维权诉讼支持及跨区域合作等,下设7个部门负责日常执行工作。
简介
1996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换届,王穗明副市长担任本会名誉会长,深圳市工商(物价)局局长聂振光担任本会会长,深圳市工商(物价)局副局长彭曙曦担任本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单位有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深圳市贸发局、深圳市卫生局等四家职能部门。现有委员41人,委员来自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
法定职能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的法定职能:
(1)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建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建设消费信用体系;推动及参与有关商品和服务标准制定;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实进行调查、调解;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揭露、批评。
(8)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等进行调查、比较、检测、分析,并公布结果;
(9)推进跨区域(跨境)消费维权合作;
(10)承担市消费者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职责
深圳市消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目前内设7个部门:综合部、投诉咨询部、法律部、新闻与教育事务部、消费质量比较研究部、消费市场监督部、委员事务部。
地理位置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4009号9楼
参考资料
关于我们-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标识证书基本信息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互联网网站标识管理服务平台.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简介.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21 14:09
目录
概述
简介
法定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