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是1989年9月8日经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深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机构,办公地址位于
福田区新洲南路4009号。其职能涵盖消费咨询、投诉调解、商品服务监督、消费维权诉讼支持及跨区域合作等,下设7个部门负责日常执行工作。
1996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换届,王穗明副市长担任本会名誉会长,深圳市工商(物价)局局长聂振光担任本会会长,深圳市工商(物价)局副局长彭曙曦担任本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单位有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深圳市贸发局、深圳市卫生局等四家职能部门。现有委员41人,委员来自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
深圳市消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目前内设7个部门:综合部、投诉咨询部、法律部、新闻与教育事务部、消费质量比较研究部、消费市场监督部、委员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