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下设的海上执法力量,主要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区别于治安警察性质的海警,其职能侧重于海上交通管理。该力量以“三保一维护”为核心职责,具体包括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畅通、保护水域生态绿色清洁、维护国家主权和人民利益等内容。通过“智慧海事”系统、
电子巡航及
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执行跨辖区巡航、应急搜救、船舶违法行为查处等任务,管辖范围覆盖
黄海、
台湾海峡及
南海等海域。依托“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此后陆续列编5000吨级“
海巡01”“
海巡03”“
海巡09”等大型巡航救助船,具备高海况跨海区安全巡航、空海一体综合执法及溢油监测等功能。2025年新型40米级B型巡逻船“海巡0316”轮建成交付,强化重点水域监管能力。
2001年,《中国海事工作发展纲要》提出,到2005年,中国海事“将把100海里内的国际航线和海上设施等纳入监管范围,50海里内重要干线航道和重要港口附近的应急到达时间不大于3小时”。
实现这一目标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具有远航能力的现代化的海巡船舶。几乎与《中国海事工作发展纲要》制定的同时,
交通运输部决定,建造一艘3000吨级的拥有装备直升机库,且具有多种海上作业功能的海上巡视船,这就是“
海巡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