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下辖县
海原县,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介于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之间,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会宁县,北濒中卫市沙坡头区同心县。南北长95千米,东西宽80千米,县面积4989.6平方千米。截至2015年6月,海原县辖5个镇、12个乡;县人民政府驻地海城镇。截至2024年末,海原县常住人口33.55万人。
建制沿革
春秋战国,海原县为戎人游牧区,
秦朝,属北地郡。
汉朝,属安定郡。
魏朝,属原州,魏晋时期亦为少数民族居住。
隋朝,属平凉郡。
唐朝,复属原州,神龙三年(705年),置萧关县后,分属原州萧关县和会州会宁县。
五代,受吐蕃、党项部族控制。
宋朝,咸平五年(1002年),党项族夺得以天都山为主的今海原县境。
西夏,1038年建国,属西夏,元昊在今县境西置南牟会城。元丰四年(1081年),南牟会城被宋军焚毁。此年西夏收复南牟会城,复筑,故称南牟会新城。宋元符二年(1099年),南牟会新城复为宋地,置西安州,属秦凤路。靖康元年(1126年)西夏又攻取西安州,更名为南威州,又名安州。
元朝,大批回回人来此定居,称为海喇都原,置海喇都堡,属开城路。元豫王建国于海原西安州。
明朝,为楚王(朱桢)、黔宁王(沐英)牧地,海喇都堡又称海城,属固原州。成化年间设西安、镇戎、平虏守御千户所。
清朝,初属平凉府,顺治三年(1646年)隶平凉府盐茶同知;乾隆十二年(1747年),原驻固原城的盐茶同知移驻海喇都堡,起建厅署,遂为盐茶厅城。同治十三年(1874)裁厅设海城县。
民国三年(1914)改称海原县,属甘肃省平凉专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将海原县划为5个自治区实行自治。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为区,次年撤销区,实行乡镇、联保、保、甲制,组建了海都镇1镇和5乡,镇乡共辖22联保、91保、923甲。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将海都镇撤销,改置为万梅乡;同年,撤乡设区,以原乡改置为区,以数字序号为名。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西征部队解放了海原县东北部(高崖、李旺、关桥一带),将此处与同心县的一部分组建为中国第一个县级民族自治政府——豫海回族自治县(后红军转移,豫海县消亡)。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将6个区调整为4个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撤销区和联保,改为乡镇辖保甲制,分为7镇和6乡。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甘肃省新建西吉县,将海原县所辖3个乡及部分保甲划归西吉县。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杨郎镇划归固原县;固原县李俊乡划归海原县管辖。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大营地地区划归通渭县管辖。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08月,海原解放,属甘肃省定西专区。海原县组建为6个区,下辖46个乡,202村。
1950年06月,海原县划归平凉专区。
1953年12月,改属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辖。
1958年10月,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
1970年01月,固原专区改为固原地区,海原仍属其管辖。
2003年12月,国务院批准将固原市的海原县划归中卫市管辖。
2004年02月,海原县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中卫市管辖。
2020年3月,海原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行政区划
1950年03月,李俊区增置杨堡、红圈、罗川、上川4乡。
1951年05月,兴仁区增置浪水乡。
1952年08月,增置郑旗、红羊2个区;原6个区的辖地有所调整,并增置了23个乡。
1953年04月,增置关桥、曹洼2个区;撤销八斗、马湾2个乡,新置武塬、后堡2乡;再次调整各区辖乡。
1953年09月,靖远县盐池乡划归海原县西安区。
1954年04月,李俊区增置新庄乡。
1981年05月,增置九彩公社。
1984年01月,公社体制改革,所有公社改为乡;6月,撤销杨坊乡,增置了史店、双河、罗山3个乡。
1985年12月,设立高台、曹洼2乡;城关乡改置为海城镇。
2008年0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批复同意将海原县兴仁镇、蒿川乡划归中卫市沙坡头区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地域面积220.6平方千米)划归海原县管辖(2月18日正式移交)。
2008年04月,将海原县的徐套乡划归中宁县管辖(9月11日正式移交),将兴隆乡划归同心县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七营镇、甘城乡划归海原县管辖。
2008年0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海原县政府驻地由海城镇迁至黑城镇。分析黑城镇地名历史和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群众、市县更名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确定,海原县新址驻地黑城镇更名为三河镇。(注:海原县实行一县两城,县政府仍驻海城镇)
2008年09月,海原县徐套乡正式移交中宁县管辖。
2009年06月,海原县实行一县两城,县政府仍驻地海城镇。
2015年01月,固原市实施“一核五极,组团发展”的空间策略,以固原市原州区为核心,以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为四个发展极,整合三营镇海兴开发区,形成新的发展组团。
2024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海原县“贾埫乡”更名为“贾塘乡”。
截至2015年6月,海原县辖5个镇、12个乡,165个行政村,辖区包括:海城镇李旺镇西安镇、三河镇、七营镇史店乡树台乡关桥乡高崖乡郑旗乡贾塘乡曹洼乡九彩乡李俊乡红羊乡关庄乡甘城乡。还有种羊场、涵养林总场、老城管理办公室、海兴开发区(注:三河镇由海兴开发区代管)。县人民政府驻海城镇。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海原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属新设立的中卫市管辖,位于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之间,南北长95千米,东西宽80千米。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省靖远县、会宁县,北濒中卫市、同心县。全县国土面积4989.6平方公里。
地形
海原县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境内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六盘山余脉(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等)由南向北深入境内,形成西南高、东北低的特殊地形,南部以南华山主峰马万山为最高,海拔2955米,是宁夏南部最高峰。这一地区地势高寒,雨量较多,有少量天然次生林零星分布。东部以清水河防地兴隆乡(已划归同心县)李家湾最低,海拔1366米,地形平坦、土层深厚、土质较好。中部为梁峁残塬地带,其间丘陵起伏,沟壑纵横交错,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总土地面积中,黄土丘陵占66%,土石山区占1.6%,塬地占4.4%,河谷川地占20.9%,山地占7.1%;天然林地4.36万亩,天然草地260万亩。
气候
海原县深居内陆,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特点是春暖迟、夏热短、秋凉早、冬寒长。年均气温7℃,一月均温-6.7℃,七月均温19.7℃,≥10℃积温2398℃,无霜期149~171天。年降水量,多年平均286毫米,最多706毫米,最少325毫米。年草面蒸发量878毫米。年干燥度2.17。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5642兆焦耳/平方米,年日照时数271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360毫米,大多集中在秋季,年均蒸发量2200毫米,素有“十年九旱”之称,宁夏最干旱的县之一。
土壤
海原县土壤主要有黑垆土、灰钙土及黄绵土、灰褐土(山地)等。
自然资源
林业资源
海原县天然草场388万亩,主要为干草原(分布在县境南部)和荒漠草原(分布在县境北部),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分布草甸草原和山地草原。林地面积20.3万亩。森林覆盖率3.5%。
矿产资源
海原县境内探明矿产资源石膏、白去岩、陶土、金、铜、硫铁、砖瓦粘土、砂砾石、池盐等18个矿种,矿点六十几处。其中石膏占绝对优势,地质储量达二十四亿吨,主要分布于县境内兴仁、西安、李俊、李旺等乡镇。品种齐全,有纤维石、雪花石、青石膏等,硫酸钙含量均在80%以上,石膏矿大都是露天矿,矿带规模大。冶镁白云岩地质储量达5900万吨,氧化镁品位21%以上。主要分布在兴仁油井山、曹洼乱堆子、史店油坊院、海城镇野狐坡。
水资源
海原县除兴仁平原属黄河右岸诸沟外,其余地区皆属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水系。清水河沿东北部县界过境。麻春河、苋麻河、中河自西而东注入清水河。麻春河上的石峡口水库是宁夏南部最大中型水库。西华山北麓有盐池。李俊南分布地震滑坡堰塞湖。
人口
海原县为回族主要聚居区,此外还有东乡族蒙古族苗族藏族锡伯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户籍人口13.29万户45.6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03万人,乡村人口36.5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19.8%。全年全县人口出生率11.77‰,人口死亡率5.26‰,人口自然增长率6.51‰。
截至2023年末,海原县常住人口9.8万户33.99万人,年平均人口33.97万人。城镇人口12.60万人,乡村人口21.3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7.07%。回族25万人,占总人口的73.54%;汉族8.91万人,占总人口的26.21%;其他少数民族0.08万人,占总人口的0.25%。男性17.91万人,女性16.08万人,平均家庭人口数3.47人/户。出生人口0.46万人,出生率13.54‰;死亡人口0.22万人,死亡率6.48‰;自然增长人口0.24万人,自然增长率7.06‰。
截至2024年末,海原县户籍人口13.36万户45.6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06万人,乡村人口36.61万人。全县人口出生率12.2‰,人口死亡率3.9‰,人口自然增长率8.4‰。
截至2024年末,海原县常住人口9.67万户33.55万人,年平均人口33.77万人。城镇人口12.97万人,乡村人口20.5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8.66%。回族24.79万人,占总人口的73.87%;汉族8.68万人,占总人口的25.88%;其他少数民族0.08万人,占总人口的0.25%。男性17.69万人,女性15.86万人,平均家庭人口数3.47人/户。出生人口0.51万人,出生率15.10‰;死亡人口0.24万人,死亡率7.11‰;自然增长人口0.27万人,自然增长率7.99‰。
政治
参考资料:
经济
综合
2021年,海原县地区生产总值88.9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1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9.80亿元,增长15.9%;第三产业增加值53.66亿元,增长7.0%。从三次产业看,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7.4%、22.2%和60.4%。
2023年,海原县地区生产总值105.5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04亿元,同比增长10.0%;第二产业增加值22.20亿元,同比下降4.8%;第三产业增加值63.32亿元,同比增长8.8%。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9.0:21.0:60.0。从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看:第一产业贡献率32.8%,拉动经济增长2.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贡献率-17.1%,下拉经济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贡献率84.3%,拉动经济增长5.1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1074元,同比增长5.7%。
2024年,海原县地区生产总值133.1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1.18亿元,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增加值28.76亿元,同比增长8.6%;第三产业增加值83.23亿元,同比增长4.2%。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5.9:21.6:62.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433元,同比增长6.8%。
第一产业
2024年,海原县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2.02亿元,同比增长9.8%;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2.91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农业产值21.57亿元,同比增长5.3%;林业产值1.02亿元,同比增长79.3%;牧业产值19.07亿元,同比增长14.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26亿元,同比增长4.8%。
2024年,海原县粮食播种面积110.09万亩,比上年增加0.02万亩。全县粮食总产量24.04万吨,比上年增加0.59万吨,同比增长2.5%。其中,夏粮产量1.31万吨,同比增长10.2%;秋粮产量22.73万吨,同比增长2.1%。
第二产业
2024年,海原县实现工业增加值18.43亿元,同比增长3.3%,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3.8%。其中,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2%。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3.9%,占规上工业增加值12.6%;重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9%,占规上工业增加值87.4%。分门类看:电力生产与供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占规上工业增加值72.7%;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0%,占规上工业增加值27.3%。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3%;股份制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0%。
2024年,海原县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0.32亿元,同比增长18.2%。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18亿元,同比增长86.1%;完成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14万平方米,其中,房屋新开工面积15.14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49.12万平方米,竣工价值5.48亿元。
第三产业
2024年,海原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74亿元,同比增长2.7%,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分批零售额5.38亿元,同比增长0.7%。分地区看:城镇地区零售总额18.12亿元,同比增长2.9%;乡村地区零售总额12.62亿元,同比增长2.3%。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9.58亿元,同比增长3.4%;零售业零售额17.57亿元,同比增长2.2%;住宿业零售额0.16亿元,同比增长8.1%;餐饮业零售额3.43亿元,同比增长3.0%。分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3.59亿元,同比增长3.2%,商品零售27.15亿元,同比增长2.6%。
交通运输
海原县内有中宝铁路、中郝高速公路、银武高速公路、109国道及银平公路、中静公路等过境。
2021年,海原县公路通车里程3528.8千米,公路密度55.33千米/百平方千米。按行政等级分国道265.7千米,省道480.0千米,乡道605.3千米,村道2073.8千米,专用公路104.0千米;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181.0千米,一级公路15.3千米,二级公路284.9千米,三级公路472.1千米,四级公路2575.5千米。
客运企业7家,客运车辆共625辆,营运线路111条。其中,跨省班线客车2辆,营运线路2条;跨市班线车辆45辆,营运线路21条;跨县班线车辆13辆,营运线路7条;县内农村客运车辆146辆,营运线路65条,其中农村班线车辆101辆,农村公交45辆;城市公交62辆,营运线路16条;出租车辆357辆。普通货物运输企业82家,其中规模以上货运企业9家(50辆车以上),在册货运车8914辆,其中不含挂6007辆。
截至2024年末,海原县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3733.47千米,公路密度达到58.54千米/百平方千米。按行政等级分:国道里程274.14千米(包含普通国道186.385千米和国家高速87.755千米);省道里程515.543千米(包含省级高速142.397千米和普通省道373.146千米);乡道里程601.881千米;专用公路155.4千米;村道2186.502千米。按技术等级分:高速公路230.152千米,一级公路11.126千米,二级公路372.547千米,三级公路380.944千米,四级公路2738.701千米。
截至2024年末,海原县共有客运企业9家,运营线路94条,客运车辆576辆。全县现有货运企业109家(道路货运企业97家、大型商贸骨干物流企业1家、快递企业8家、零担物流企业3家);货运汽车保有量9853辆(含本地注册6297辆、外地注册3556辆)。现有B2及以上货运驾驶员24360人。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24年,海原县现有学校266所。其中,小学180所(县城小学11所,乡镇中心小学12所,村级小学75所,教学点82个);中学18所(高级中学3所,初级中学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66所。
2024年,海原县有教职工4744人(在编4638人,特岗106人),女教职工2739人,专任教师4737人。按学校类别分:高中学校885人、职中学校143人、初中学校1415人、小学学校2131人、幼儿园88人、特殊教育学校20人、局机关各中心等62人。
2024年,海原县有教学班2222个,在校学生76928人。学前幼儿9304人。其中,小学学前班1085人;在园幼儿8219人。小学阶段35920人。初中阶段18167人。普通高中11732人。职业中学1749人。特殊教育学校56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95.38%,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8.43%,高中三年毛入学率95.89%,小学六年巩固率100%,初中三年巩固率100%。资助困难学生87603人次。
文化事业
国家二级图书馆:海原县图书馆。
医疗卫生
2024年,海原县共有卫生行政部门1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9家。其中,区级医疗分支机构1家,县级公立医院2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1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民营医院1家,标准化村卫生室157家,个体诊所41家。全县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数1458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075人,全县在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883人。
社会保障
2024年,海原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4万人。其中,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参保人数3.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9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4万人。全年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7.95亿元;实发养老保险待遇8.32亿元。
2024年,海原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8.7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53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2.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统筹医疗保险人数36.5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5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1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43亿元。
安全生产
2024年,海原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225人/亿元。
乡村振兴
2024年,海原县有脱贫人口2.55万户9.94万人,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228户1009人,有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898户3808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96户450人,边缘易致贫户165户74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637户2610人。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9077元,同比增长15.76%;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6327元,同比增长14.02%。
地方文化
综述
2008年,海原县“花儿剪纸”民间艺术获得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花儿
海原花儿俗称“干花儿”、“山花儿”和“土花儿”。从区域分布上看,海原作为宁夏花儿的主要流传区和发源地,其厚重的历史文化和别具一格的地域风光为花儿注入了独特的人文内涵和鲜明的艺术特色,使海原干花儿成为花儿元素中一束瑰丽的“艺术奇葩”。
刺绣剪纸
海原县回族刺绣剪纸,千百年来,作为古老的民族艺术,在回族日常生活中得到了保护和传承。现还有女儿出嫁时要做刺绣嫁妆的风俗。
地震习俗
十一月初七的祭奠
每年十一月初七时,是海原地震纪念日。每年这一天,村民们都要上坟祭奠。在海原县县城西南角,有一个占地近200亩的“万人坟”,安葬的就是地震遇难者。每年的十一月初七前后,陕西、甘肃、青海以及宁夏其他地方的人都到海原县县城外的“万人坟”和其他地方祭奠。回族人称之为“纪难日”,汉族人则叫“劫难日”。
炒豆子
每年的十一月初七前后,海原当地民众还有一项风俗习惯是炒豆子,将扁豆、黄豆等原粮炒熟吃。这一风俗习惯是为了纪念地震时期人们经受的苦难。地震时,很多人被压在房子下面,就是靠着吃原粮活下来的。
房门后的铁锹
地震过后,很多人家认识到了窑洞的危险,盖了新房子,但也有一部分群众盖不起房子,仍然住在土窑里。无论是住土窑还是住房子的人,他们都习惯性地在门背后放一把铁锹。据说,这是为了防止灾难来临时,有自救的工具。经历过大灾的人们开始有了强烈的防灾意识。
菜园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
遗址属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距今约4800年~3900年左右,是古人类生息繁衍、生产劳动的场所和墓葬地。菜园遗址的古人类在交流变迁过程中,积极汲取包括北方草原文化在内的诸多周边区域文化先进因素,形成了具有本地土著特色的“菜园文化”。他们过着农业定居为主,畜牧养殖为辅,间或进行捕捞的生活,氏族群体纺织业相对比较发达,有着相对稳定的经济生活状态。
旅游名胜
凤凰城址
凤凰城址,修筑于宋,原有内、外城之分,现仅存外城西、北部分城墙。史志载:“西夏境域,东距黄河,西至玉门,南临萧关,北控大漠”。即指今萧关城址。
灵光寺
灵光寺,位于海原南华山西麓,距县城二十千米,公元1042年,西夏王李元昊携爱妃没移氏栖居之地,行宫依山而建,亭水相映,飞檐斗拱,绵延数里。境内五泉竟洌,华山叠翠,自然景观奇丽壮观。公元1081年被宋将李宪烧毁,遗址尚存。
天都山石窟
天都山,始名于夏,宋咸平五年(1002)的当年或次年,海原被西夏夺取后泛称“天都”,称西华山为“天都山”。
石窟位于天都山东麓腰部,共6窟。宋庆历二年,夏天授礼法延扎五年(1042)前后,夏主李元昊在天都山削壁筑台凿窑(今祖师洞)为游猎避暑宫,即石窟之始。宋夏后期,石窟逐渐演变为佛、道信徒朝拜、上香寺庙。石窟在明万历年间、清和民国年间曾重修。因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窟内原塑及窟外建筑均毁,尚存清至民国修缮洞窟碑记六通。
山上建有很多庙祠佛像,有祖师洞、玉皇洞、三宫殿、土地洞、法王阁、观音洞等6窟,西夏时期李元昊曾与妃没移氏相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名优特产
压砂瓜
压砂地种植硒砂瓜在海原县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悠久的种植历史和栽培经验,加之当地优越的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生产的硒砂瓜果大、甘甜、味纯、质优。
压砂地硒砂瓜种植区主要涉及兴仁、高崖、关桥、徐套、蒿川等乡镇,2006年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预计总产量达1.6亿公斤。特别是硒砂瓜主产区兴仁、高崖、关桥三个乡镇,年种植面积占海原县的85%以上。
葱韭蒜
2006年海原县葱韭蒜种植面积3.5万亩,其中红葱3万亩,大蒜0.1万亩,韭菜0.4万亩。总产量预计达4926万公斤。葱蒜种植已由以户为单位的零星种植发展到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村种植,如:史店乡苍湾行政村,海城镇山门村。葱蒜种植面积由90年的0.5万亩发展到2006年的2万亩,总产量预计达2.6万吨。
著名人物
李成玉,原河南省委副书记、政府省长
刘强,现任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济南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书记。
荣誉称号
2020年12月11日,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名单。
2021年6月21日,海原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2021年8月27日,被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2021年9月,海原县入选“2021中国最美县域榜单”。
2021年12月,海原县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
参考资料
海原概况.海原县政府网.2020-03-24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5 12:48
目录
概述
建制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