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是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认定并命名的称号,认定标准涵盖工作机制、设施建设、教学师资、宣传教育和目标效果五大维度。学校需运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
青骄第二课堂)开展教学,学生注册率、答题参与率及及格率分别需达到100%、100%和90%以上。
创建标准
一、工作机制
(一)成立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校长是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专题研究禁毒预防教育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
(三)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内容,教学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
(四)建立完备的青少年涉毒问题监测处理机制和学生涉毒
事件处置预案,开展涉毒青少年帮教保护工作。
二、设施建设
(一)配置供学生集中观看禁毒教育专题片的教学设备及禁毒教育场所(如教育基地、展览室、图书角等);
(二)在校园橱窗等部位设有经常性的禁毒宣传专栏,校园公共部位设有明显的禁毒教育警示标志;
(三)建立学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学校
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的方案、相关文字、图片及音像资料等。
(四)使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微博、美篇、抖音、快手等网络新媒体手段宣传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相关内容(至少有其中之一)。
三、教学及师资队伍
(一)按照要求开齐开足学校毒品预防教育课时,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中职)二年级每学年安排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不少于4课时,禁毒教育读本人手一册,其他年级配备相关毒品预防教育教材;
(二)学校建立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志愿者组织。积极参加禁毒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
(三)学校配备专兼职的禁毒课教师,其中有懂毒品预防教育的法制副校长1名、校外禁毒辅导员1名,骨干教师3名以上,参加过禁毒、教育部门组织的禁毒师资培训,能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专门教学和校内师资培训。
四、宣传教育活动
(一)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里组织开展的“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禁毒征文主题比赛”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展览馆、园地、戒毒场所)。
(二)每年在禁毒工作重点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校性禁毒宣传教育专题活动不少于2次。
(三)每学期各班级能够借助主题班会、学生入学、入队、入团、入党、毕业典礼等活动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中等职业学校在新生入学和毕业生毕业前各开展1次毒品预防教育。
(四)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通过组织主题教育活动、阅读禁毒书籍、团队活动、手抄报等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五)学校禁毒工作在各类报刊杂志或相应官网媒体有无上稿情况。
五、目标及效果
(一)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接受毒品预防教育率、毒品知晓率分别达到100%家长对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本校教职员工、学生没有涉毒违法行为。
(三)积极参加全民禁毒宣传月、国际禁毒日以及地方禁毒部门组织开展的其它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影响和形象。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禁毒教育为主题的校内或校外课外活动,学生接受毒品预防教育的兴趣浓厚,效果明显。
(五)学校接入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青骄第二课堂),学生注册率100%,全国网上答题参与率100%,及格率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