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海南道宣慰司
元代湖广行省下辖的行政军事机构
海北海南道宣慰司是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年)设立的军政管理机构,隶属湖广行中书省,治所设于雷州路(今广东雷州市)。其辖区涵盖今广东雷州半岛、海南省全境及广西南部沿海地区,下辖雷州路、琼州路等行政单位,负责统筹民政、屯田及军事镇戍。该机构在至元三十年(1293年)推行军民屯田制度,元贞元年(1295年)因瘴疠调整屯戍规模,大德三年(1299年)后转为以民屯为主。元末至正年间改隶广西行省,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止。
建置沿革
至元十七年(1280年),元廷在海南岛设琼州路安抚司,改隶海北海南道宣慰司。至元十七年(1280年),设立海北海南道宣慰司,琼州路安抚司改隶其下。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琼州路升为军民安抚司,增设定安、会同两县。天历二年(1329年),南建州改隶海北海南道宣慰司。元末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后,海南政区改属广西行中书省海北海南道宣慰司。
辖区范围
辖境包括:
职能与管理
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设肃政廉访司,监管吏治。至元三十年(1293年)置市舶提举司管理海上贸易。宣慰使张温于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主持重修雷州海堤,廉访使乌古孙泽在至大元年(1308年)开垦农田千余顷。
军事镇戍
作为湖广行省更戍区,实行‘分轮镇守,二年为番’制度,从江南常戍区镇戍军万户府抽调军人轮番戍守。海南岛驻军实行‘分轮镇守,二年为番’的更戍制度,设黎兵万户府统辖土军。至正十九年(1359年),罗福因平叛升任宣慰司都元帅
屯田管理
至元三十年(1293年)招募民户与新附士卒屯田,总户数达:
废止与影响
该机构在元代持续管理岭南南部及海南地区近90年,至明洪武二年(1369年)被琼州府取代。其屯田体系为后世卫所制提供借鉴,雷州水利工程延续至明代仍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
海南建置沿革 .海南省人民政府.2008-09-11
志·卷五十三.百度汉语.2023-03-31
二十四史系列.国学网.2025-03-04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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