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专区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江西省东北部设立的行政区划单位,1949年9月由原鄱阳专区与乐平专区合并组建。该专区管辖范围覆盖
景德镇及其周边地区,1952年9月与
上饶专区合并组建新上饶专区后撤销。其存续期间,
景德镇市于1953年6月脱离上饶专区成为省辖市,后续
乐平县于1983年划归景德镇管辖。
1949年5月,江西省赣东北行政区划分为上饶、贵溪、鄱阳、乐平四个专区;同年9月赣东北行政区撤销后,鄱阳和乐平两专区合并组建浮梁专区,隶属江西省管辖。1952年9月,江西省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浮梁专区与上饶专区合并组建新的上饶专区,浮梁专区作为独立行政区划单位正式撤销。
1953年6月,原属浮梁专区的景德镇市从上饶专区划出,升格为江西省辖市。1952年行政区划调整中,浮梁专区与上饶专区合并为上饶专区,延续了原浮梁专区辖域内部分行政隶属关系。当前景德镇市行政区划范围仍包含原浮梁专区核心区域。
作为过渡性行政区划单位,浮梁专区存续期间(1949 1952年)承担着战后区域重建与行政整合职能。其建制调整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旧政权行政区划体系的改造:通过合并小规模专区、优化行政管理层级,逐步形成延续至今的江西省地级行政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