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这一概念也存在于银行理财产品及互联网金融等领域。
形成原因
流动性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无法应对因负债下降或资产增加而导致的流动性困难。当一家银行缺乏流动性时,它就不能依靠负债增长或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变现资产来获得充裕的资金,因而会影响其
盈利能力。极端情况下,流动性不足能导致银行倒闭。
当
商业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减少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取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其盈利水平,极端情况下会导致商业银行资不抵债。商业银行作为存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随时持有的、用于支付需要的
流动资产只占
负债总额的很小部分,如果商业银行的大量债权人同时要求兑现债权,例如出现大量存款人的挤兑行为,商业银行就可能面临
流动性危机。
流动性风险与
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和
操作风险相比,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和广泛,通常被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的产生除了因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计划可能不完善之外,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领域的管理缺陷同样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不足,甚至引发风险扩散,造成整个
金融系统出现流动性困难。因此,
流动性风险管理除了应当做好流动性安排之外,还应当
有效管理其他各类主要风险。从这个角度说,流动性风险水平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整体
经营状况。
第一,流动性极度不足。流动性的极度不足会导致
银行破产,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一种致命性的风险。但这种极端情况往往是其他风险导致的结果。例如,某
大客户的违约给银行造成的
重大损失可能会引发
流动性问题和人们对该银行前途的疑虑,这足以触发大规模的资金抽离,或导致其他金融机构和企业为预防该银行可能出现违约而对其
信用额度实行封冻。两种情况均可引发银行严重的流动性危机,甚至破产。
第二,
短期资产价值不足以应付
短期负债的支付或未预料到的资金外流。从这个角度看,流动性是在困难条件下帮助争取时间和缓和危机冲击的“
安全垫”。
第三,筹资困难。从这一角度看,
流动性指的是以合理的代价筹集资金的能力。流动性的代价会因市场上短暂的流动性短缺而上升,而市场流动性对所有
市场参与者的
资金成本均产生影响。市场流动性指标包括
交易量、
利率水平及
波动性、寻找交易对手的难易程度等。筹集资金的难易程度还取决于银行的内部特征,即在一定时期内的
资金需求及其稳定性、债务发行的安排、自身
财务状况、
偿付能力、市场对该银行看法、
信用评级等。在这些内部因素中,有的与银行
信用等级有关,有的则与其筹资政策有关。若市场对其信用情况的看法恶化,
筹资活动将会更为昂贵。若银行的筹资力度突然加大,或次数突然增多,或出现意想不到的变化,那么市场看法就可能转变为负面。因此,银行筹资的能力实际上是市场流动性和银行流动性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互联网平台金融业务发展的背景下,流动性风险的产生机制呈现出新的特点。部分平台采用“资金池”模式运作,导致投资产品与实际投资标的无法一一对应,资产与负债期限错配。在规范货币基金当日赎回上限之前,若市场发生剧烈波动造成挤兑,就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此外,互联网金融风险带有隐蔽性、突发性和传染性。
在各个市场中均存在流动性风险,比如证券,基金,货币等等。
流动性压力测试与管理实践
国际经验与STRESI框架
FSB 2017年政策建议要求将流动性风险纳入宏观审慎监管,
IOSCO2018年指引明确压力测试需覆盖资管全生命周期。ESMA 2019年压力测试显示,40%高收益债券基金在5%-10%赎回冲击下可能出现流动性短缺。IMF对美国市场的测试表明,共同基金极端赎回可能导致信用债市场抛售压力,引发流动性枯竭风险。
STRESI框架核心模块
STRESI框架包含四大核心模块:赎回冲击情景设计包括历史分布法和宏观经济情景法等方法,资产流动性建模涵盖资产变现时间评估法与HQLA分层法,资产出售策略模拟包含瀑布式与比例式策略,评估产品韧性引入价格弹性参数应对抛售效应。赎回冲击情景设计基于历史数据或宏观经济变量构建市场压力情景,流动性缓冲评估通过HQLA分层法测算资产变现能力。
压力测试结果通过对比赎回冲击与流动性得分判断产品韧性,市场抛售效应通过价格弹性参数进行量化。
国内监管与市场实践
银保监会《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定期针对单只理财产品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市场调研显示被调研机构至少按季度开展测试,市场剧烈波动时可提升至每周或每日。测试方案采用历史分布法与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分层法的组合,对
开放式理财产品按开放周期分为每天、7天以内、7~30天、30~180天、180~360天和360天以上6类。在中重度压力场景下,方案对除现金及活期存款外的资产类别流动性权重分别下调10%和5%,实施流动性得分动态调整。该方案应用了2022年赎回潮数据建模,构建覆盖不同开放周期产品的分类测试框架。
银监会新指标
为了提升流动性风险监管的
有效性,在“
贷存比”和“
流动性比例”以外,监管当局又引入了“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两个指标。
10月12日,
银监会发布了《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了对于银行
流动性监管的四个主要指标,即:
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该《办法》是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拟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的引入,是《办法》的最大亮点。这两个指标在巴III协议中首次提出,是国际监管层面针对危机中银行流动性问题反思的最新成果,此次也被银监会引入到中国的流动性监管
指标体系之中。
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在设定的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能够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
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来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
流动性覆盖率的
计算公式是“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和“未来30日净
现金流出量”的比值,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
净稳定融资比例则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减少
资金运用与
资金来源的
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满足各类表内外业务对稳定资金的需求。其计算公式为,可用的稳定资金与所需的稳定资金之比。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的净稳定融资比例应当不低于100%。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缓冲上述两个指标对银行的冲击,监管当局设定了
宽限期,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13年底前达到
流动性覆盖率的监管标准,2016年底前达到净稳定融资比例的监管标准。
“流动性覆盖率主要监控的是银行短期的流动性风险,而净稳定融资比例则关注长期流动性风险。”银监会国际部主任
范文仲曾在2011年中表示,“银监会参照国际上新的流动性要求,引入这两个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同时,也保留了以前跟中国国情吻合的监管指标,比如说
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这样就形成了一套多维度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体系。”
对于 “
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两个指标,银监会延续了之前的要求,即,商业银行的
存贷比应当不高于75%;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中外资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村镇银行、外国银行
分行、城市
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等其他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另外,《办法》在完善
现金流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同时,还充实了多元化和稳定的负债和
融资管理、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优质
流动性资产储备管理、并表和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多项内容。
分类
资产流动性风险
资产流动性风险涉及资产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在银行理财产品压力测试中需建立流动性缓冲,采用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分层法,根据资产类别和信用评级实施差异化的流动性权重评估,区分现金类资产、政府债券及信用债等不同层级的流动性特征。对于嵌套投资,机构普遍表示会穿透衡量资产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