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口(huó kǒu),汉语词语,指可提供信息的存活知情者或俘虏,也指留有余地的表述方式,在戏曲表演中特指即兴演唱形式。该词含义包含五类:一指维系家庭生计,如《红楼梦》描述衙役职责为“养家活口”;二指案件中存活的人证,如极端组织关押人质、菲律宾监狱袭击案针对证人等均涉及活口处置;三指语言表述保留弹性,如老舍作品中“留着活口儿”形容交际策略;四指戏曲表演中演员脱离乐谱即兴演唱,梅兰芳将此类“活口”演唱与固定唱法的“死口”并列;五指司法语境中对于重大罪犯“不留活口”的处置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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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九九回:“那些书吏衙役,都是花了钱买着粮食的衙门,那个不想发财?俱要养家活口。”
老舍《四世同堂》四八:“人家对谁都留着活口儿,对谁都不即不离的。因此,无论谁上台,都有他们的饭吃,他们永远是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