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耀同,男,汉族,福建
厦门人,1968年3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7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建筑系城市规划专业学习;
1991.08--1995.05福建省同安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科办事员、科员;
1995.05--1995.12福建省同安县大嶝镇镇长助理;
1995.12--1997.11福建省同安县大嶝镇副镇长(1996.12确定为副处级);
1997.11--1999.05厦门市同安区大嶝镇副镇长;
1999.05--1999.12厦门市同安区大嶝镇党委副书记、代理镇长;
1999.12--2001.08厦门市同安区大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1.08--2002.08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局党委书记;
2002.08--2003.12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兼区规划局局长;
2003.12--2008.12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2002.09--2006.12参加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系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8.12--2010.02厦门市杏林湾开发建设联合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处级);
2010.02--2011.08厦门市集美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处级);
2011.08--2014.09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村镇建设处处长;
2014.09--2015.04厦门市建设局村镇建设处处长;
2015.04--中共厦门市湖里区政府副区长。
现任福建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分管市政交通规划,海域海岛管理,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征收拆迁行业管理。
分管处室:市政交通处、海域与海岛管理处、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
联系单位:集美分局、国土空间和交通研究中心(规划展览馆)。
职务任免
2015年4月,拟提任副局级领导职务人选。
2015年4月24日,任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6年12月,湖里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中,当选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