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和郡是中国古代
北魏至
北周时期设置的行政区划,属
河州管辖,位于今甘肃省
临潭县一带。北魏太和二十年(497年)在
吐谷浑地区置郡,治洪和城(今临潭县东南),该城始建于北魏太和五年(481年)。辖境包括今临潭县、
卓尼县全境及临洮县南部区域,下辖水池县、蓝川县、蕈川县。北周时期废除,该地区复归吐谷浑控制。
北魏时期设置洪和郡,该城最早建于北魏太和五年(481年),为
吐谷浑十一世十四传王符连筹所建筑,古时称为洪和城。
洪和城位于甘肃省
临潭县新城镇。
鸣鹤城雄踞于洪和城东边沟口,近临扁都川,是通向洪和城的咽喉。水池县城址在临潭县
冶力关镇。新城镇东距临潭县县城35公里。
鸣鹤城雄踞于洪和城东边沟口,近临扁都川,是通向洪和城之咽喉,从地理位置来看是扼守洪和城的军事要塞。
洪和郡的现代对应地点为甘肃省临潭县新城镇。新城镇古称洪和城、
洮州城,位于临潭县中部。自秦汉以来就是古洮州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2006年8月被命名为甘肃省历史文化名镇,2008年10月被命名为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新城镇的名胜古迹主要包括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洪武十二年所筑的
洮州卫城、新城苏维埃政府旧址、李家坟遗址、鸣鹤城遗址、西街村城背后海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