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海关档案
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
《津海关档案》,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
档案背景
天津因漕运而兴,自古以来便是五方杂处、商贾云集之地,有“九河下梢”“南北通衢”之称。明宣德年间,为便利漕运管理,朝廷在漷县等地设立钞关,专司对往来船舶商货课税,后移至武清河西务。此时,河西务以其紧邻京师的独特地位,一跃成为“燕蓟舟车会,江淮贡赋多”的宝地。清沿明制,清政府仍设钞关。清康熙年间,河西务钞关移至天津城北门外,称“天津关”,俗称北大关(位于今天津市河北大街与北门外大街南运河交汇处一带),负责管理天津本地及内陆贸易。
1860年,清政府分别与英、法两国签订《北京条约》,规定“以天津郡城海口作为通商之埠”。翌年,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奏请清政府设津海关,并于1861年正式开关,称“津海新关”,简称“津海关”。
《天津海关志》中记载,津海关最初的设关地在东门外的东浮桥附近。行政长官为津海关税务司,隶属海关总税务司署,并受津海关道监督。这标志着中国的国门被进一步打开,也标志着中国近代海关的发展建设由此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从那时起,津海关登上了天津近代历史的舞台,并在中国海关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
光绪十四年(1888年),津海关扩建办公楼竣工(现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号),时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李鸿章题写了“津海新关”,制作成办公楼的匾额。历经一百多年的时光,“津海新关”牌匾经国家文物局鉴定,确定为国家一级文物,成为中国海关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申报机构
天津市档案馆。
传承保护
2025年6月,《津海关档案》档案入选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最新修订时间:2025-06-19 17:29
目录
概述
档案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