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育》是孙晓楼所著的法学著作,最初于1935年由
商务印书馆出版,1997年由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再版,属于“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本书系统探讨了法律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内容涵盖法律教育之意义和目的、两大法系法律教育之比较、师资队伍与设施保障、入学条件与课程设置、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律实践教学等。书中强调法律教育的目的在于为国家培植法律人才,并指出法律人才应具备三个要件:法律的学问、法律的道德和社会的常识。
孙晓楼(1902-1958),江苏无锡人,1927年毕业于
东吴大学法学院,1929年获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后回国。先后担任东吴大学教授、上海地方法院推事、东吴法学院教授兼代理教务长、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朝阳学院院长等职,1947年重返东吴法学院任教授,1953年入
复旦大学图书馆工作直至去世。著有《法律教育》、《领事裁判权问题》、《劳动法学》等专著。
孙晓楼是中国第一位系统研究近代法律教育并出版国内第一本法律教育专著《法律教育》的法学家,被
吴经熊誉为“研究法律教育的开路先锋”,被美国学者康雅信誉为“出色的法律教育家”。
1997年12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为孙晓楼,页数为348,定价为25.00元,装帧为平装,丛书为《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ISBN为978756201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