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年节假日(statutory holidays),又称法定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
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
历史发展
起源
在西方,法定节假日制度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据记载,古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法定节假日约有120天,大多与神、宗教相关,如3月15日的岁序女神安娜·珀壬娜节,6月13日到15日的封斋节,每年7月的阿波罗节,从12 月17日开始持续七天的供奉农神萨图尔努斯(Saturnus)的农神节等。
中国的法定节假日,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在古代,法定节假日,又称官定假日或国定假日,是国家颁布法令制定或由国家认可的全民都要参加的节假日,其集中体现在官员的休假制度上。在夏、商、周时期,中国属于神权法时代,祭祀是极为重大的活动。远在西周时期,每年都要进行两次祭祀活动——“春祭”和“秋祭”,通过祭神来祈求丰收。“春祭”,又称为“春社”,《礼记·月令》曰:“泽元日,命民社”,即在农历二月初一,命令民众祭祀社神。春祭主要是为了祈求一年的风调雨顺,有个好收成。“秋祭”,也称“秋社”,即在秋收之后,祭祀社神,感谢社神带来丰收。《礼记·郊特牲》曰:“唯为社事,单出里。唯为社田,国人毕作。唯社,丘乘共粢盛,所以报本反始也。”尚秉和在《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中对其作了解释,“单出里者,里人尽出祭也,是祭社之盛况。国民至是日,饮食歌舞,醉饱欢乐。”可见,在春社和秋社祭祀活动中,全民都要参与祭祀,国民欢庆节日,而不进行劳动或是办公,法定节假日开始萌芽。战国时期,沿袭西周“秋祭”并改为每年的腊月的第一天,称为腊节。在每年的腊月第一天,“官民皆杀牛宰猪以祭祀百神,当日黎民百姓大酺,官吏与民同庆。”腊节之日,国家和百姓都要祭祀社神,普天同庆,官府不办公,百姓不劳作。
古代发展
从汉代开始,官方的休假制度正式确立。汉代的休假制度主要是针对于官吏而言,包括休沐和法定节假日两种。休沐,与今天的公休日制度类似,是官员连续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进行休整的时间。除此之外,还有固定的法定节假日——夏至、伏日、冬至。廖伯源在《汉官休假杂考》一文中指出“汉代亦有节日例假,政府官署关门休息,唯可考者仅夏至与冬至各休假五日,及伏日在东汉和帝永元六年之后为政府规定之休假。冬至和夏至在古人看来是十分重要的节日。《后汉书·卷五·礼仪志》就冬至和夏至作了具体说明:“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夏至日,礼亦如之。”在古代,夏至和冬至是至阳至阴之日,在这两日,官员为了安身静体,要放假五天,不用听政办公。伏日,为六月的第一个庚日,《后汉书》记载,“六月己酉,初令伏闭尽日。”李贤在为《后汉书》作注时指出了伏日休假的原因,即在汉朝,万鬼于伏日出行,所以在伏日要“尽日闭,不干它事”。可见,在古代汉和帝永元六年,伏日成为法定节假日,为避万鬼行而放假一天,不办理公事。
在唐代,法定节假日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并形成了专门规定官吏休假和退休的法律——《假宁令》。同时,皇帝还经常以颁布敕令的方式制订或变更节日。如唐代宗于762年8月3日发布敕令:“八月五日,本是千秋节,改为天长节,其休假三日宜停,前后各一日。”唐朝的法定节假日繁多,一年中共有53个节庆假日。法定节假日在继承历代节日的基础上,又开创了新的节日。唐代李林甫等人编撰的《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卷》对官吏休假制度有这样的记载:“谓元正、冬至各给假七日,寒食通清明四日,八月十五日、夏至及腊各三日,正月七日、十五日、晦日、春秋二社、二月八日、三月三日、四月八日、五月五日、三伏日、七月七日、十五日、九月九日、十月一日、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立冬、每旬,并给假一日。”
唐代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节气性假日。在继承汉代夏至、冬至、伏日的基础上,唐代将其他节气纳入法定节假日范围,主要包括:立春、春分、立夏、三伏、立秋、秋分、立冬,各放假一天;夏至,放假三天,分别为节前、当日和节后各一天;冬至,放假七天,分别为节前三天、当日和节后三天。
第二,传统的民俗节日:根据法律规定,元日,放假七日,分别为节前三天、当日和节后三天;寒食,即清明,放假四天;人日(正月七日)、上元节(十五日)、晦日(正月三十日)、春社(立春后第五个戌日)、秋社(立秋后的第五个戌日)、三令节(中和节(二月一日)、上巳节(三月三日)、重阳节(九月九日))、端午节(五月五日)、七夕节(七月七日)、中元节(七月十五日)、寒衣节(十月一日)等,各放假一天。
第三,皇帝的诞辰:皇帝的生日上升为法定节假日始于唐玄宗李隆基。据《唐会要》记载,公元729年8月5日,源干曜、张说等人上书李隆基,请求设立千秋节,唐玄宗“著之甲令,布于天下,咸令休假”。自李隆基之后,后代皇帝纷纷效仿,将自己的生日订为法定节假日。
第四,降圣节。降圣节,又称玄元节,在二月十五日,是道教创始人老子的诞辰。唐代皇帝推崇道教,自认为是老子李耳的后人,唐高宗乾封元年,将其追尊为太上元元皇帝,故老子的生日二月十五日为一个法定节假日。公元737年10月27日,即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唐玄宗发布敕令,命各地建老子庙,并在每年二月老子诞生日“宜准西都福唐观,一例设斋。”公元746年,即唐玄宗天宝五年二月,太清宫使门下侍郎陈希烈又上奏,请求将2月15日老子诞辰定为假日,“准令休假一日,从之”,唐玄宗批准了该上疏,降圣节成为唐代的法定节假日。之后,唐武宗继位后,在唐武宗开成五年二月,发布敕令:二月十五日玄元皇帝降生日,宜为降圣节,休假一日。
第五,佛生日。也称浴佛节,即释迦牟尼的生日。唐代从官方到民间对佛教的信仰都很兴盛。四月八日,释迦牟尼的诞辰,也是重要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唐会要》的记载:“请四月八日佛生日,准令:休假一日。从之”佛生日正式成为全国性的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制度在两宋达到鼎盛,一年的法定节假日有76天之多。两宋法定节假日制度不仅名目繁多,时间宽裕,还新创了一些专为国家政事而设立的官方假日,同时,法定节假日制度的范围不仅涉及了官吏,还涉及了役工等下层劳作群体。具体如下:
第一,继承唐代法定节假日制度,并在天数上有所增加。根据《文昌杂录》的记载,北宋神宗时期,一年休假“七十有六日”,传统的元日、寒食、冬至发展为各休息七日,立春、清明、春社、秋社、上巳、端午、重阳、立春、人日、中和、春分、立夏、初伏、中伏、末伏、立秋、七夕、秋分、授衣、立冬各休息一日。而从成书于南宋的《庆元条法事类》中关于《假宁格》规定可以得知,南宋时,元日、寒食、冬至缩短为五天,降圣节、上元、中元、下元、夏至、腊日休息三天,立春、春分、春秋社、上巳、端午、立夏、三伏、中秋、重阳、人日、中和、七夕、立秋、秋分、立冬各放假一天。
第二,新增了专门为国家政事而设立的节日。根据《宋史》卷112《礼十五》的记载:“诸庆节,古无是也,真宗以后始有之。”澶渊之盟后,为了维护宋朝的正统地位,加强精神统治,宋真宗一共新增了五个法定节假日,即天庆节、先天节、降圣节、天祺节和天贶节。由于“天书事件”,宋真宗专门将正月初三“天书”初降日设立为天庆节,将六月六日“天书”降于泰山之日设立为天贶节,将四月一日“天书”降于皇宫之日设立为天祯节(后因避赵祯讳改为天琪节),将七月一日圣祖初降之日设立为先天节,将十月二十日圣祖降延恩殿之日设立为降圣节,诏告天下,举国同庆。其中,天庆节、先天节和降圣节各休息五天。天祺节和天贶节各休息一天。之后,宋徽宗时又增加了天应节、宁贶节、真元节、元成节、开基节、天符节六个法定节假日节。
第三,在涉及官吏休假的同时,还涉及下层劳动人民。据南宋《假宁格》的相关规定,服役工匠在元日、寒食、冬至和腊日可以分别休假一天。流配的犯人在元日、寒食、冬至可以分别休假三天。
从元朝开始,法定节假日锐减。元朝的节假日只有五十二天:“若遇天寿(皇帝生日)、冬至,各给假二日;元正(春节)、寒食,各三日;七月十五日、十月一日、立春重午(端午)、立秋、重九、每句,各给假一日。
假期最少的是朱元璋在位时期。朱元璋取消了延续了千年的“旬假”和清明节,规定只保留春节、冬至、皇帝生日3个节假日。因为这项休假制度太不合理,所以在官员的呼吁下,又增设了“寒假”:各级衙门从12月20日“封印”休假,次年1月20日“开印”上班,一年的私事要在这一个月里集中办完。同时也规定,在集体放假期间,除了司法案件可搁置外,其他工作不能耽误。清朝的休假制度前期基本上沿袭明朝。
近现代发展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推行阳历、废止阴历的过程中,就同时进行了改革阴历节日的行动,认为阴历废止后,传统的阴历节日也应该废止,而应以阳历来重新规定节日,民间则以新规定来休息与娱乐。具体措施有:元旦、上元、端阳、中元、重阳、腊八等节日皆改为与阳历日期相对应,不再与阴历日期挂钩。这一行动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1950-1998年
1949年12月,政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中国法定节假日由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四个节假日组成,自1950年起每个节假日分别放假1天、3天、1天和2天,共计7天。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温饱问题尚未解决,虽然劳动者工作热情高涨,但休闲意识普遍不强,7天的法定节假日制度安排是基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做出的客观决策。
1999年-2007年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1999年9月,国务院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五一和国庆假期分别增至3天,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增加至10天。至此形成了春节、“五一”和“十一”三个“小长假”,结合调休制度,可形成春节和国庆“黄金周”,人民休假权利进一步得到体现和满足。法定节假日制度调整后,掀起了国民旅游热潮,不仅直接带动文旅产业发展,还关联促进了消费增长,对以需求拉动供给、驱动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旅游局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国办46号文件),正式确立黄金周假日制度。2004年2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在“中国社会发展政策高层论坛”上提出建议:增加中国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他,在随后的几次人代会上都提出取消“五一”或者“十一”黄金周,强化春节长假,增加中国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的议案。2007年4月24日,在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简称假日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假日办执行主任张希钦在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假日办正在对黄金周长假制度进行研究。
2008年-2024年
随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2007年12月,国务院再次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三个中国传统节日增设为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增至11天。这一调整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从文化层面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法定节假日制度调整后,结合调休制度,“小长假”和“黄金周”数量增加,法定节假日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其与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联程度进一步提高。
2013年,为使中国法定节假日调休安排更加科学合理,全国假日办11月27日提出三个调休方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日24时投票结束,人民网的调查问卷共收集到289769次投票。其中,与现行放假方案比较接近的第三套方案票数过半,占总票数的54%。方案三为保持春节和国庆节这两个通过调借周末而形成的7天长假,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这5个1天节假日则有条件地拼假。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如下:春节3天由农历
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修订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法定年节假日为11天。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
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提出,优化全国年节和法定节假日时间分布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为更好适应人民需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法定节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 逢周三不调休)。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这一调整能够更好调节生活节奏,对于扩大内需和拉动消费也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2025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丰都县委书记张国忠提出了《关于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建议》。他认为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对于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增进民族文化认同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将元宵节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是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客观需要。
节假日类型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
放假调休,结合落实
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
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
超过6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
地方法定节假日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有一些特殊的民族节日也被纳入民族地方法定节假日,如新疆的肉孜节、古尔邦节,西藏的藏历新年、雪顿节,宁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还有广西的“壮族三月三”。这些地方节假日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放假办法第四条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2014年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办法》确定“壮族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规定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自此,“壮族三月三”开始成为广西的地方法定节假日。
法律性质
法定年节假日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它影响了多重法律部门中的法律规范,对多种法律主体规定了实质义务。法定节假日作为对时间的规定,其变动则牵一发而动全身。对法定节假日的规定不仅影响普通公民的休假休息,还涉及劳动法上公民的加班工资。在程序法中,法定节假日涉及诉讼法上的时效计算,从而影响实体权利。此外,节假日还牵涉多个法律部门,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限制未成年人在节假日的游戏使用时间,《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游戏的市场经营主体主动验证游戏使用者的身份和年龄,从而对未成年人游戏使用者限制游戏时间。
劳动法
就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而言,针对不同就业群体,法律规范不同,待遇不同。针对在企业就业人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给予不少于平时300%的工资。而针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二者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给予加班费,而是按照国家工时制度补休或调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法定节假日是落实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具体表现。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共同构成了劳动者休息的主要时间。从规范出发,法定节假日有固定的时间。但是依照不同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其可以根据用工情况安排劳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故而就劳动法而言,法定节假日的法律性质为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是在劳动者加班时间应得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诉讼法
诉讼法是程序法的一种。法定节假日在程序法中主要影响了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时间期限。如在民事诉讼法中,上诉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时,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会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以及在民事诉讼的一审起诉中,法院要在收到起诉状的7个工作日之内审查起诉状并给予当事人审查意见,这里的7个工作日是刨除法定节假日的。
其他
法定节假日同样也影响其他法律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例,该部法律的第58条规定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第74条规定了网络游戏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时间管理。国家新闻出版署2021年发布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则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向未成年人提供一小时的网络游戏服务。对网络游戏服务商而言,这实质是对企业增加了新的义务,要求企业在法定节假日合规向未成年人限制游戏使用时间。就网络游戏服务商限制时间的法定节假日而言,主要是《放假办法》中的法定节假日,不涉及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法定节假日。
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三条(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规范支付行为,保障职工休假期间工资报酬权益: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企业等单位依法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
另外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其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
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
影响意义
政治意义
通过规范制定共有的法定节假日,在时间上给予全体公民以交流的可能。所有公民可以在共同的日期出门旅游、走亲访友和参加多种活动,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在法定节假日内,存在丰富多样的庆祝活动,这对处于节日中的公民则是统一的共同记忆。以春节为例,虽然中央电视台出品的春节联欢晚会是每年的“槽点”中心,但围绕其展开的讨论无疑构成国民的共同记忆。
文化意义
法定节假日是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包含清明、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承载了诸多传统文化习俗,是中国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的载体。法定节假日为民众沟通联络和出行提供了便利,使人们能够更好地感受传统节日氛围,在固本培元、涵养正气中升华思想境界,进而实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目标。
经济意义
法定节假日可以让劳动者有更多的时间休息和恢复,能够有效缓解疲劳、释放压力,有助于劳动者回到工作岗位时保持更好的精力和状态,进而提升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当劳动者感到满意和幸福时,往往会更加努力工作,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此外,额外的休息时间也为劳动者创造了思考和创新空间,促使其孕育新想法、探索更优的工作解决方案,从思维层面进一步优化工作效率。
法定节假日作为难得的身心放松契机,为民众提供了更多元的放松与生活享受空间。它不仅能让人们实现身心休整、增进家庭情感交流,也能更好地响应民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随着生活水平提升和人口流动性增强,民众节假日出行意愿显著提高,放假制度使人们得以通过探亲、访友、旅游、休闲、学习等活动拓展生活维度,满足社会交往与自我提升的多元需求。
法定节假日对消费的促进作用具体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消费数据的显著增长,二是消费结构的优化调整。由于节假日消费主题性突出,短时集中消费的激增更易催生消费场景创新与产品迭代。增加法定节假日形成的假日经济,不仅能直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带动产业发展,还能在丰富居民生活方式、提升社会福祉水平等方面发挥多重效应。
存在问题
假日天数较少
截至2025年,中国大陆每年有法定节假日7个,共13天。韩国法定节假日为15天,印度为21天,日本为16天,均高于中国大陆法定节假日天数。考虑带薪休假情况,中国大陆带薪休假天数平均值约为10 天,连同法定节假日合计约23天,比日本少3天、韩国少7天、印度少13天。若不考虑2024年12月法定节假日制度调整带来的天数增加,中国大陆该合计天数比接壤的老挝、越南还少1天。
尚未达到最优水平
中国节假日规模尚未达到促进经济效率的最优水平。利用世界银行和世界劳动组织相关数据研究发现,从假日时间对经济效率从短期到长期的非线性影响中,存在一个先促进、后抑制的过程。根据测算,促进经济效率最优的休闲时间为116-117天(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对应纯休闲时间1588小时,若按照每天闲暇时间约2.5小时,折算成闲暇时间相当于24天左右。叠加世界主要国家带薪休假平均天数,节假日总数约为135+24=159 天。相关研究指出,中国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仅低于印度,为46.2小时,每天约为9.24小时。若按每天睡觉8小时、家务等无酬劳动2.4小时 (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 计算,可得全年闲暇时间为 (365-125) * 2.4/24=24天。由此可知,中国居民闲暇时间约为127+24=151天,表明中国法定节假日天数还有提升空间。
负面影响
截至2025年,中国法定节假日安排主要集中在前三个季度,而假日经济则主要聚焦于双休日和两个“七天”节日高峰期,具体表现为人流、物流和资金流的集聚与活跃。然而,旅游客流高峰引发的交通拥堵、事故频发,热点景区的设施超载与接待能力不足,旅游接待地的环境污染、植被退化及生态系统不可逆转的破坏,以及调休导致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紊乱等问题,均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假日消费的休闲体验。
放假安排
部分年份节假日安排如下:
2022年
国务院批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2023年
经国务院批准,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2024年
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2025年
2024年1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25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2026年
2025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一、元旦:1月1日(周四)至3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周日)上班。
二、春节:2月1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周日)至23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一)放假调休,共9天。2月14日(周六)、2月2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共5天。5月9日(周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25日(周五)至27日(周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周四)至7日(周三)放假调休,共7天。9月20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上班。
鼓励单位和个人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推动错峰出行。
概念区分
节日
节日意味着约定俗成和不同寻常。约定俗称指向节日的来源,约定可以是人为构建的,如万寿节、国庆节;而俗成则是自发形成的,如新年、清明。不同寻常则指向节日的特殊性,节日是时间节点,意味着某段时间的起始,节日是不同于平日的。新年是一年的起始点,清明是祭奠先祖、郊游踏青的节点,人们通过赋予特定时日以此种特殊性和非常性,构建人们对特定事物的意义,从而通过庆典、仪式表现出来。综上所述,节日就是内容约定俗成和不同寻常的、依据历法制定的、由人为赋予其特殊意义的特定时日,人们会以固定的仪式、活动去庆祝节日。
假日
可将假日的词义依据情景分为两种,一是普遍的、涉及全体公民的休息日,如春节、端午节,所有人都会休息放假。此处的“假”与“暇”的含义更加接近,假日旨在让人有闲暇去休憩。二是因私事和其他个人原因向单位申请的假期,如事假、病假、探亲假和产假等,这更多是对劳动者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的保障。综上所述,假日是放假或休假的日子。而在一定时代的社会,决定放假的主体为一定的权力机构,主要是一国政府。
节假日
节假日作为节日和假日的集合,是具有特殊意义且可以放假的特定时日。节假日其包含了节日和假日的双重特点,一方面,节假日具有重要的历史、经济、政治和传统意义,这涉及该节日的实质内容;另一方面,节假日是经过一定权力机构决定设立的、可以适用于其成员的假日,其组织的成员在该假日可以休息和庆祝。所以节假日是一个含义范围远小于节日和假日的概念,节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规定,电商平台可以基于刺激消费的目的设置“女王节”“双十一购物节”,但假日只限于国家权力和一定社会主体有权设置。
法定节假日是法定节日与法定假日的交集,主要被以《放假办法》为主的法律规范所规定,不涉及法定休息日、年假、事假、病假、探亲假等。法定节假日主要分为三类,第一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第二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与纪念日,第三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少数民族的法定传统节假日主要由民族自治地方规定,分别呈现在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文件和地方法律规范中。
法定节假日不同于一般的民间节假日。首先,制度保障不同。法定节假日是由国家制定或国家认可的,有统一的法律作为保障。而民间节假日一般是由民俗传统积淀而成,是民间约定俗成的,是自发的。其次,国家参与和管理程度不同。法定节假日是由国家制定的,国家通常会制定相应的庆祝、纪念方式并积极参与法定节假日的庆祝纪念活动。而民间节假日国家参与度不高,通常是人民群众自发的庆祝,方式各异,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再次,国家重视程度不同。以中国为例,法定节假日一般会有领导人发表讲话来彰显对法定节假日的重视,同时还伴随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保障公民在法定节假日的权利,如法定节假日出行免高速费等。而民间节日由于是自发的,没有统一的法律,国家对此的重视程度远不如法定节假日,只有在当地影响特别重大的节日,当地地方政府才会重视。
法定节假日不同于法定公休日。法定公休日又称法定休息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期后的休息时间。在中国,法定节假日与公休假日有明显不同。首先,时间是否固定不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中国实行周休制度,同时劳动法三十九条还规定了企业可以变更休息办法。而法定节假日的时间由国务院确定,在每年末国务院办公厅都会发布下一年的放假安排,时间是固定的,不能更改。其次,加班工资报酬不同。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6的规定,在公休日加班又不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二倍的工资,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无论是否补休,都应支付不低于三倍的工资。
其他国家
日本
日本的节假日相当多,日历上表明的全国放假的节假日,除6月、8月以外,其余10个月都有一到两个节假日:
1月:1日——元旦;15日——成人日
2月:11日——建国纪念日
3月:21日——春分日
4月:29日——绿色日
5月:3日——宪法纪念日;5日——儿童日
7月:20日——海洋日
9月:15日——敬老日;23日——秋分日
10月:10日——体育日
11月:3日——文化日;23日——勤劳感谢日
12月:23日——天皇诞生日
日本元旦一般休假3天。4月29日至5月5日有几个假日,各单位就休假一周,称为“黄金周”,这时正是适于旅游的季节,日本人就利用这一周到国内外旅游。8月没有法定的节假日,但8月15日前后为民间的“御盆节”(即佛教的盂兰盆会),这是日本传统的盛大节日,家人要团聚,祭祖,一般休假10天左右。
美国
美国的法定节假日有1月1日的新年,1月15日的马丁·路德·金纪念日;2月19日的总统日;5月28日的阵亡将士纪念日;7月4日的美国独立日;9月3日的劳动节;10月8日的哥伦布日(多数地区会休假);10月22日的老兵节;11月22日的感恩节以及12月25日的圣诞节。
韩国
2021年6月,韩国国会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临时节假日法》修订案。根据修订案,从今年“光复节”(8月15日)开始,所有韩国法定节假日遇周末就顺延一天。在修订案通过前,韩国法定节假日遇周末顺延一天的制度仅适用于中秋节、春节和韩国儿童节(每年5月5日)。此次议案通过后,该制度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