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是隋唐时期设置的州级行政区,治所位于
闽县(今
福建省福州市),辖区覆盖今福建省大部分区域,其前身为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设立的
晋安郡。
南朝陈永定元年(557年)升为
闽州,隋开皇九年(589年)首次改称泉州,成为福建地区一级政区;大业三年(607年)废州改称
建安郡,唐武德元年(618年)复改建州,武德六年析置泉州。
陈
永定元年(557年),升晋安郡为闽州,领晋安郡、建安郡、南安郡,州治闽县,始为刺史治所。
唐武德六年(623年),升
闽县置为泉州,领闽县、候官县、新宁县(同年改为长乐县)、连江县、长溪县,治所仍在
闽县。
唐景云二年(711年),改泉州都督府为闽州都督府,领闽州、武荣州(泉州)、建州、漳州、潮州。都督府治所在
闽州(今
福州市)。 同年,又改武荣州为泉州(今
泉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