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区是1938年后侵华日军在
华北。日军在治安区内实施军事工事网络建设、
伪政权治安强化运动。截至1942年,日军在
唐山等治安区建有328个军营、584座碉堡,形成12.7万驻军规模的占领体系。
1938年日军依照《昭和十三年秋季以降对华处理方策》,将华北划分为治安区(日军占领区)、
准治安区(游击区)与
非治安区(
抗日根据地。安阳地区于1938年10月率先实施该划分体系,全县被切割为三种管控区域。
军事控制体系在唐山地区,
日军构建包含328个军营、275个据点及584座碉堡的工事网络,重点控制
北宁铁路。
政治统治架构通过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等伪政权实施保甲制度,在安阳收编李台、王自全等武装组建
治安军。唐山地区设立宪兵总部等机构,强制收缴民间枪支。
经济资源掠夺强征煤炭、棉花等战略物资,仅唐山碉堡建设就消耗启新水泥165万余吨
以战养战。
以华制华华北地区逾百万民众被迫参与工事修建。
安阳案例显示,治安区内
日伪军人数与抗日武装比例达10:1,但民众自发的抗争活动仍持续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