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南路转运司
古代官制名
河东南路转运司是金朝管理地方财税事务的官署名,负责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及权衡度量制度。该机构于太宗天会六年(1128年)设立于平阳府,宣宗兴定三年(1219年)以平阳残破迁至绛州,同年三月正式设置转运司机构。其长官为秩正三品的转运使,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及户籍判官等职。该机构在金代历经多次人事调整,宋扆曾担任转运使,后因御史弹劾降职至沂州防御使。大定年间刘徽柔任同知转运使时以廉洁考绩第一,贾少冲则由卫州防御使迁任此职。兴定二年(1218年)绛州升为晋安府,次年成为河东南路兵马总管驻地并正式设立转运司。
沿革
官署名。金朝地方官署。太宗天会六年(1128)置于平阳府。宣宗兴定三年(1219)以平阳残破,改置于绛州。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户籍判官等职。参见“转运司”。
职责
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
参考资料
列传·卷五十九.百度汉语.2023-03-31
列传·卷二十八.百度汉语.2023-03-31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02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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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沿革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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