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斐仪学派是伊斯兰教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之一,又名“折衷派”,由穆罕默德·伊本·易德里斯·沙斐仪于公元9世纪创立。该学派以《
古兰经》、
圣训、公议和
类比为立法依据,兼具“圣训派”与“意见派”特点,在教法创制中注重灵活性并融合地域习俗。
他主张以“先知的逊奈”取代各学派的现行惯例,用社团公议否定学派公议,并以严格的类比推理排斥自由斟酌的个人意见和抉择。其教法理论为教法学奠定统一基础,但消灭学派分歧的努力遭到挫折。其学派在接受教法学理论的修正后,首先形成以个人学说为基础的教法学派。嫡传弟子穆泽尼所著的阐述“沙斐仪学说及其见解涵义”的《教法捷要》,是该学派的理论基础。该学派形成于
开罗和
巴格达,一度为
阿拔斯王朝所赏识,在
伊拉克和
伊朗盛行一时。后传至
下埃及,贾希兹、
阿拉伯半岛南部和
巴勒斯坦,并流行于几乎整个东南非、中亚部分地区,以及印度的
马拉巴尔海岸和
科罗曼德尔海岸,后又扩展到
印度尼西亚、
马来西亚及东南亚其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