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浊空气
矿井回风巷道中的受污染空气
污浊空气特指矿井中流经用风地点后,在回风巷道内聚集的污染空气,主要包含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污染物。其治理需通过矿井通风系统实现,依据行业标准要求,污浊空气中氧气含量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需控制在0.5%以下,粉尘浓度需低于0.5mg/m3。通过压入式、抽出式等局部通风方法,可有效将污浊空气引入回风系统排出,避免在采空区等区域积聚引发安全隐患。
产生与特性
矿井污浊空气产生于采掘工作面等用风地点后端,由生产活动引入的有毒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瓦斯)、爆破产生的炮烟、机械作业扬尘等污染物混合形成。其物理特性表现为在回风巷道内呈现紊流状态,风速最高可达10m/s,需通过通风系统及时排出以防止污染物积聚。
成分控制指标
根据2023年《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污浊空气需满足以下强制性指标:
通风系统设计
矿井主通风系统采用对角式或中央式布局,回风井巷需布置在矿体开采移动范围之外,确保污风排放通道的稳定性。多级机站通风系统通过分级安装通风机,形成负压梯度控制污浊空气流向,实现节能高效排放。回风巷道断面面积与风速控制直接相关,断面为4m2时允许最高风速为10m/s。
局部通风治理
风量计算规范
安全控制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需安装风速传感器实时监测回风巷风速,当监测值超过设定阈值时自动启动应急调控。永久性挡风墙的构筑需符合行业标准,墙体外侧设置栅栏防止污风倒流至进风巷道。采掘工作面回风严禁流经采空区或冒顶区,避免污浊空气与积聚瓦斯接触引发爆炸事故。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6 08:05
目录
概述
产生与特性
成分控制指标
通风系统设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