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郡始置于
南朝梁天监元年(502年),初治江都县(今
扬州市江都区),
东魏武定八年(550年)被废除。
隋大业元年(605年)重新设立江都郡,治所迁至
广陵县(今扬州),统辖范围横跨长江南北,涵盖今江苏、安徽两省交界地带。
隋炀帝曾三次巡幸江都,在此营建江都宫等建筑群,使其成为东南地区政治中心。唐代虽改郡为州,但江都的行政地位仍延续至五代时期。
南朝梁天监元年(502年)改
临江郡置江都郡,辖境包括今江苏扬州、
泰州两市部分地区,东魏武定八年(550年)废郡改置
广陵郡。隋开皇七年(587年)为筹备伐陈工程,开凿
山阳渎连通
淮河与
长江水道。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拓浚
邗沟为
通济渠,同年将扬州改制为江都郡,下辖14县,地域范围北抵淮河、南达长江、东至黄海。
唐武德三年(620年)改江都郡为
兖州,七年(624年)更名邗州,九年(626年)复称扬州。
江都郡的行政区划突破自然地理屏障,将长江南北两岸地区统一管辖。隋代江都郡最北端到达淮河南岸的
淮阴县(今
淮安),最南端延伸至长江南岸的
丹徒县(今
镇江),形成南北纵深达200公里的管辖范围。
大业三年(607年)行政区划调整中,
润州所辖丹徒县并入江都郡,进一步强化了对长江渡口的控制。至大业元年(605年),江都郡统辖县数达14个,人口密度居全国前列。
郡内设有十处官办码头,其中广陵码头可同时停泊千石级漕船两百艘。
隋代在江都周边修建了规模宏大的仓储设施。
隋炀帝在位期间(604-618年)三次巡幸
江都,每次随行人员超过十万。为满足驻跸需求,营建了包括:
大业十二年(616年),隋炀帝最后一次驻跸江都达两年之久,期间在此处理全国军政事务。武德二年(619年),
宇文化及发动
兵变后,江都一度成为多个割据势力的争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