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巡抚
清末官名
江淮巡抚是清朝光绪三十年十二月(1904年)裁撤漕运总督后设立的官职,旨在将江苏省划分为江淮与江苏两个巡抚辖区。该职与江苏巡抚分治江苏地方行政事务,辖区包括江宁淮安扬州徐州四府及通州海州二直隶州,省会驻淮安府清河县。
光绪三十年(1904),裁省漕运总督,另设江淮巡抚,巡抚恩寿从二品,与江苏巡抚分治江苏地方。
光绪三十一年三月裁撤。
参考资料
江淮巡抚.中华文史网.2013-11-05
倪玉平:试论晚清漕运官制变革.中国政法大学.2020-01-09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23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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