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专区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设立的一级行政区域,其前身为
南郑专区,根据1953年全国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更名为汉中专区。该专区位于
陕西省南部,隶属西北大区管辖,辖境包括南郑、
留坝、
略阳等12个县及黎坪中心区。1953年该专区建制撤销,其所辖区域由新设立的地区级行政单位接管。
陕西省南郑专区于1953年经
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改称汉中专区,此次更名系全国行政区划规范化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区建制延续至1953年,随着全国行政区划改革浪潮被正式撤销,其行政职能由
汉中地区承接。
专署为专区最高行政机关,驻地设在南郑县(今汉中市汉台区),下辖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等职能部门。1953年原南郑专区改称汉中专区。专区实行党政协同工作机制,同时设立中共汉中专区委员会作为地方党的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