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汇入汇款(Inward Remittance)是指代理行或海外联行接受客户委托,将款项通过电汇、
信汇或
票汇方式汇入国内银行,并由其根据指示解付给指定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涵盖
经常项目与
资本项目下的交易。该业务通过账户直接入账或转汇完成资金划转,具有电汇速度快、票汇可转让等特点,汇入行需核验密押印鉴并通过“
应解汇款”科目处理未收妥头寸的款项,收款人为自然人时需交验有效身份证件。
国外汇入汇款分
电汇、
信汇和
票汇三种。 电汇速度快;信汇费用省;票汇可以自带,具有可转让性,比较方便灵活。
2.票汇的结算。办理票汇业务时,汇入行收到汇款行寄来的以我行为付款行的票汇通知书时,经核对
印鉴及各项内容无误后,凭以转入“汇入汇款”账户,待
传票人前来兑取。会计分录如下:
当持票人持已被书的汇票来行取款时,经核对出票行
印鉴、付款金额、签发日期及收款人背书等无误后,才能办理人民币结汇或支付原币。会计分录同信汇、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