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业田是
北魏至唐中叶
均田制下由国家授予民众长期占有的土地类型,其名称定型于
北齐河清三年(564年)。该制度源于北魏桑田制度,北齐将桑田改称永业田,确立每丁授予20亩作为私有财产,允许种植桑榆等作物且无需归还。隋代沿袭此制并扩大贵族官僚受田规模,
唐代将永业田分为官僚与民户两类,亲王最高可获100顷,一品官60顷,上柱国30顷,普通丁男授田20亩。
永业田制度起源于北魏的桑田制度。北魏均田令规定蚕桑区每丁授予20亩桑田作为世业田,所有权归属农户。北齐将桑田改称永业田,每丁授予20亩且无需归还;隋代沿袭此制,并允许开垦官荒田作为永业田。北齐河清三年(564年)改革均田制,将桑田更名为永业田,确立其永久私有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