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业田
北齐、隋均田令中所受土地的名称
永业田是北魏至唐中叶均田制下由国家授予民众长期占有的土地类型,其名称定型于北齐河清三年(564年)。该制度源于北魏桑田制度,北齐将桑田改称永业田,确立每丁授予20亩作为私有财产,允许种植桑榆等作物且无需归还。隋代沿袭此制并扩大贵族官僚受田规模,唐代将永业田分为官僚与民户两类,亲王最高可获100顷,一品官60顷,上柱国30顷,普通丁男授田20亩。
历史沿革
永业田制度起源于北魏的桑田制度。北魏均田令规定蚕桑区每丁授予20亩桑田作为世业田,所有权归属农户。北齐将桑田改称永业田,每丁授予20亩且无需归还;隋代沿袭此制,并允许开垦官荒田作为永业田。北齐河清三年(564年)改革均田制,将桑田更名为永业田,确立其永久私有属性。
制度规定
北齐时期
隋代时期
唐代时期
土地性质与管理
功能与瓦解
参考资料
中国历史的土地制度 .政法网.2020-10-16
唐代西域汉人的社会生活.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2008-12-21
传统中国的土地产权分立制度探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0-09-12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02 12:59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制度规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