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是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民事诉讼和
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其主要职责包括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结果进行监督,纠正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监督法院执行活动,以及提起
公益诉讼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维护
司法公正,保障
国家利益和
社会公共利益。自2017年以来,该部门逐步整合公益诉讼职能,在
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截至2024年,部分人民检察院将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整合至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该部门还承担督促起诉、查处
虚假诉讼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