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
民事行政检察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其主要职责包括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结果进行监督,纠正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监督法院执行活动,以及提起公益诉讼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自2017年以来,该部门逐步整合公益诉讼职能,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监督方式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过以下方式履行监督职责:
主要职能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主要职能包括:
机构设置
截至2024年,部分人民检察院将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整合至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该部门还承担督促起诉、查处虚假诉讼等职责。
公益诉讼领域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
参考资料
民事行政检察简介.12309检察服务中心.2018-07-04
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机构 .12309检察服务中心.2010-05-10
最新修订时间:2026-01-05 10:05
目录
概述
监督方式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