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州是
北周大象二年(580年)设置的行政区划,治所位于
馆陶县(今山东冠县东古城镇),与
阳平郡同治。该州因境内
屯氏河屯毛不辨隋大业二年(606年)首次废州,唐
武德五年(622年)复置后辖馆陶、冠氏等六县,
贞观元年(627年)最终废止。作为
南北朝州郡滥置的典型案例,毛州存续时间累计不足五十年,其兴废与北周政权更迭及隋唐行政区划调整密切相关。
北周大象二年(580年),权臣
杨坚为削弱
相州总管
尉迟迥势力,析分相州阳平郡置毛州,治馆陶县,与阳平郡同治。隋
开皇三年(583年)废除郡级建制,毛州改为直领县级政区,辖域涵盖今山东冠县、河北馆陶等地。隋
大业二年(606年)全国废州改郡,毛州被撤销。
唐武德五年(622年)复置毛州,辖馆陶、冠氏、临清、清水等县。
贞观元年(627年)
李世民推行'并省州县'政策,毛州作为辖县不足的州被裁撤,其属县改隶
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