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本能是奥地利心理学家S.弗洛伊德在
经典精神分析理论中提出的概念,最早于1920年在其著作《超越快乐原则》中系统阐述。该理论认为这是一种促使个体趋向毁灭并返回生命前非生命状态的本能力量,其表现形式可分为内部和外部两种:指向自身时可能导致自虐或自杀行为,指向外界时则表现为攻击、侵略等破坏性行为。弗洛伊德后期提出死的本能与
生的本能并非完全对立,两者可通过不同方式结合。
死的本能被定义为有机体返回无机状态的趋向,表现为通过破坏行为解除机体紧张状态。根据弗洛伊德理论,这种本能是生命最终走向死亡的驱动力,其派生的行为包括内部指向的自责、自虐,以及外部指向的战争、仇恨等。
1920年
弗洛伊德塔纳托斯厄洛斯)形成对立。但在后期理论发展中,他认为两类本能可通过行为的不同阶段实现联结,例如进食过程中满足食欲属于生的本能,而撕咬动作则包含死的本能成分。
该理论被用于解释心理学中的攻击性行为、自杀倾向及战争等群体性暴力现象。其双重指向特性为分析个体心理矛盾提供了框架,例如内向攻击可能转化为抑郁症,外向攻击则可能发展为反社会行为。
部分学者质疑该理论的
生物决定论倾向,认为其过度简化了复杂社会行为的成因。但作为经典精神分析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它仍对
心理学、
文学批评等领域产生持续影响。